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京教学〔2023〕5号

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去向落实率高于学校总体水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帮扶工作机制。各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关注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建立校院两级领导包干责任制,形成“学校领导包学院、学院领导包专业、干部教师包学生”的责任体系。校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实行院系包干责任制,院系领导班子成员要对本院系困难毕业生实行分班级责任制,明确班主任、辅导员、专任教师的帮扶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困难生去向落实情况好于全学院(系、部)、专业平均水平的目标。各高校要主动联系毕业生家长,配合未就业毕业生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建立家校社协同帮扶体系,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就业育人,持续做好服务工作。

  二、强化思想引领,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各高校要全面了解当前就业形势,依托就业创业政策,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主动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用足用好“特岗计划”“城乡社区计划”“村医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项目,并向困难毕业生群体重点倾斜。积极宣讲朋辈典型事迹,增强学生服务基层的信心,形成“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的就业观。

  三、强化精准施策,提高就业帮扶实效。各高校班主任、就业指导教师、专任教师、辅导员要与困难毕业生结对,开展“一对一”或“多对一”帮扶。针对每一位困难毕业生,要至少开展3次谈心谈话(包括政策解读、就业指导、心理辅导等)、推荐5个有效岗位、组织参与3次线上线下就业促进活动。用好“宏志助航计划”,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形势、就业政策、求职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消除困难毕业生心理障碍,量身定制推荐岗位信息。鼓励毕业生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强化人岗匹配,全面拓宽就业渠道。市教委开展“暑期促就业专项行动”,联合有关单位开展系列专场招聘会,为毕业生继续提供就业信息。各高校积极发动校友企业、产学合作企业等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岗位,积极开展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开发和搜集的岗位需求信息优先推荐给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动员未就业毕业生注册“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主动参与平台组织的招聘活动,用好平台推送的岗位信息。

  各高校要以“四个强化”为抓手,细化责任分工,狠抓履职尽责,坚持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强化帮扶工作绩效考核,将高校困难毕业生群体就业帮扶工作纳入高校就业工作考核评优重要内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26日

  (联系人:刘忠鑫;联系电话:66074439)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