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3〕444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新职教法,落实国家《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5号),市教委决定组织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学校应对照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附件1),结合文件涉及的《北京市职业院校教学管理通则》内容细则,以及近年来开展教学管理能力提升“五说”行动和“促创新、补短板分类提升计划”的工作成效组织自查。重点包括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的执行情况及落实效果等方面。

(一)专业设置管理。是否有翔实的专业设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完成人才培养所需的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有保障开设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规划和相关制度,是否建立专业设置指导监督、动态调整机制等。

(二)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实施与现行国家教学标准执行。制定程序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调研分析、起草审定、发布更新程序要求,培养目标是否以2022年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简介》为基本遵循,课程设置是否落实现专业教学标准、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学时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公共基础课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共基础课标准或方案开设,实践教学满足教学要求等。

(三)教材建设管理。是否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教材建设工作要求出台相关制度规范,学校层面是否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对参编教材人员审核把关,开展年度教材使用情况检查。是否落实教材“凡选必审”,2020年以来新编教材“凡编必审”要求,教材选用结果是否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等。

(四)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在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等方面是否符合要求,实习方案是否符合相关顶岗实习标准,是否有管理平台并与实习单位共同实施实习全过程管理。是否签订实习协议并履行相关条款,是否做好突发事件或重大风险管控,对违规行为是否处理、处理是否规范,是否有问题反映渠道及台账等。

(五)质量保障。学校教学制度体系是否完备、是否定期公布教育质量年报,是否将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养、技术技能水平等纳入毕业标准,杜绝“清考”,是否有听课巡查制度,校内教研机构开展教研教改活动情况等。

二、组织实施

(一)学校自查。北京市全部职业院校应认真开展自查,学校自查报告(附件2)请于10月31日(星期二)10:0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bjzjdudao@163.com。

(二)市级检查。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学校提交的自查报告开展评议和抽查工作,并视情况将各学校落实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经验做法予以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教育国家教学基本文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的重要性,把自查工作与近年来我市教学管理能力提升系列工作和加强教学规范管理结合起来,促进人才培养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二)学校在自查工作中既要肯定成效、总结经验,又要正视问题、找出差距,边查边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落实整改。我市将持续开展教学管理质量抽检工作。对发现存在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管理混乱、教学质量低下情况的专业点应调减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逾期不予整改且情节严重的,将责令撤销该专业点。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9月26日

现行国家教学基本文件清单
学校自查情况报告(格式与要求)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