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448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落实“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促进“教会、勤练、常赛”,更好地帮助学生在体育竞赛活动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确保2024年部分重点学生体育赛事的组织、承办工作顺利开展,市教委决定对部分赛事施行申办机制。现将相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申办赛事
北京市第二届小学生运动会、第60届北京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二、申办时间
10月31日前
三、申报程序
(一)发布通知
市教委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学生体育赛事活动安排,印发开展相关重点体育竞赛活动申办工作的通知,申请承办以上竞赛活动的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的竞赛活动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2.保障竞赛活动运行的部分经费;
3.具备相应的竞赛活动场地、设施和器材等。
(二)报送材料
申办区教委向市教委提交申办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文字申请报告(加盖区教委公章);
2.承办单位及场地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合规资质;
3.竞赛活动经费预算(加盖申办单位财务专用章)和经费来源;
4.竞赛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安全应急方案;
5.建议的组委会人员名单;
6.其他书面补充材料:场地器材设施情况说明(场地、场馆达标资质证明、布局图、观众席座位数等),以往承办竞赛活动情况介绍。
(三)考察评定
市教委、市体育局将组织专家组将对申办单位进行书面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综合考虑申办情况,公布评定结果,最终由市教委确认立项、列入竞赛计划、印发竞赛活动通知。
四、申报方式及联系人
(一)申报方式
凡有申办意向的单位请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至市教委体卫艺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梦龙 电话:010-66074194
邮箱:liumenglong@jw.beijing.gov.cn
五、有关经费
(一)体育竞赛活动的相关经费应按照市区教委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办单位应在本单位账户内独立结算。所有竞赛活动经费必须进入该账户且只能用于本项竞赛的相关活动。
(三)经费的使用必须遵守联赛竞赛规程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财务及审计制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体育局
2023年9月25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