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3〕57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管理办法》(京教研〔2017〕15号)等规定及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北京高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2019—2023年)(简称“卓青项目”)周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包括:2019年1月立项实施的39项卓青项目,包括:北京大学雷晓光、颜学庆、王新强、黄罡、李晴、杨莉、王栋、余淼杰;清华大学翟荟、田莉、徐恪、时松海、尹航、田轩;中国人民大学文继荣;北京交通大学姚宏;北京工业大学汪夏燕、王立华、李冬、韩红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蔡茂林;北京理工大学黄玲玲、陈人杰;北京化工大学徐福建;北京工商大学张玉玉;中国农业大学秦峰;北京协和医学院吴晨、李平平、蔡军;首都医科大学王伊龙;北京师范大学陈彬;首都师范大学陈蓓蓓;北京语言大学徐宝锋;中央财经大学李涛;中央戏剧学院宋震;华北电力大学王祥科;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左建平;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黄中伟;中国科学院大学周武。
二、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分为项目自评、专家评估两个环节,时间为2023年11月至12月。项目自评时间为2023年11月至12月上旬。专家评估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三、评估主要内容
本次评估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情况:平台建设、人才引育、科研成果、学术合作与交流、支撑学科建设、服务国家和北京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等情况;2.项目取得的重要成果;3.学校配套支持情况;4.经费拨付及支出情况。
四、工作要求
请各项目依托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梳理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和问题,确保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全面、详细、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评估一票否决。
请于12月15日前将《项目周期评估报告》(格式见附件1;盖章纸质版一式10份,附件材料1份,Word和扫描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和《项目成果汇编》(格式见附件2;盖章纸质版1份,Word和扫描盖章PDF电子版各1份)报送至市教委科研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周期评估报告(模板)
北京高等学校卓越青年科学家计划项目成果汇编(模板)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