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3+2”中高职衔接办学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和2024年新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教函2024〕51号

 

各区教委,各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关于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推进高质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紧密契合首都“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突出中高等职业学校办学特色和集成优势,强化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提升职业教育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市教委将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推进“3+2”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以提升衔接办学人才培养质量为重点,统筹开展2024年拟新增项目申报和所有已立项项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拟新增项目申报

(一)基本原则

坚持“整体设计、系统培养、需求导向、突出特色”的原则,发挥中高职学校整体优势,在文化基础、技能训练和综合素质培养上整体设计、分工合作、联合申报。

1.系统设计

突出构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深入研究各学段的内在联系,建设体现系统性的一体化课程体系,强化教学模块的逻辑关系,制定并完善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2.凝练特色

深入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强化职业教育特色,开拓新业态、新技术和特色产业领域多元合作,打造独具特色的中高职衔接办学品牌专业。

3.服务需求

对接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契合支撑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产业需求,服务高精尖经济结构、超大城市运行管理、高品质民生需求和文化传承创新。

(二)评审标准

1.需求调研充分,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规范合理

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结构调整需求,聚焦衔接人才培养需求量大、招生稳定的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区域及相关学校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调研对象代表性强。职业能力需求分析充分、数据详实。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格式规范,中高职人才培养定位清晰合理,与需求调研契合度高。

2.人才培养模式体现创新,课程体系衔接系统深入

人才培养方案遵循学生成长规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和综合能力培养,培养定位合理、培养目标全面、培养途径科学。课程体系框架清晰,符合素养和能力递进规律。课程衔接到位,衔接性课程设计层次合理。课程总学时及学期分配合理,公共基础课开设齐备,综合素质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有创新。

3.以校企合作为核心的多元合作有效开展,机制完善

合作学校发挥集成优势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建立定期沟通交流机制,确保组织保障有力、协调沟通顺畅。借助企业的技术力量和信息资源,中高职学校制定计划,深入开展师资互换授课、共同教研,课程资源、实训基地等“共建、共用、共享”,合作育人,多措并举

(三)申报要求

各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可联合独立设置的高职学校申报,一般每所学校申报新增衔接办学项目不超过3个

新增项目申报的中高职学校应共同开展需求调研、研究制定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完成新增申报内容准备;在网络平台填写2024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项目申报书(附件3),导出加盖公章,扫描生成PDF格式上传平台系统;同时在平台系统上传中高职衔接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

各中高职学校应对本校2024年拟新增立项的申报项目,开展校内自评和遴选,统筹确定拟新增立项项目。各中职学校对新申报项目根据自评情况在申报平台排序,导出《2024年拟新增“3+2”中高职衔接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生成PDF格式上传平台系统。

二、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

(一)填报对象

所有已立项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均须填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包括2023年新增立项和通过质量监测两大类项目,共计447个(详见附件4)。

(二)填报重点

1.招生与转段升学。主要包括,上一年度中职学校招生数、中职毕业成功转段升入高职学校的学生数。

2.合作交流机制建设与完善。主要包括上一年度中高职学校在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教师交流、资源共享、质量监测等方面的机制建设情况,以及对原有机制的完善情况。

3.一体化人才培养协同推进与运行。主要包括上一年度中高职学校合作开展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衔接性课程设计完善的情况,合作学校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开展定期沟通交流的情况,合作学校深入开展师资互换授课、共同教研、课程资源和实训基地等“共建、共用、共享”的情况,协同开展育人和转段考核的情况等(填报格式见附件2)

(三)填报要求

为确保市教委和中高职学校全面及时掌握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有效监测项目运行情况,所有已立项项目每年均须按时填报中高职衔接项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格式见附件2)。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取网络填报形式。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要联合合作的高职学校共同完成人才培养状态数据材料的准备,并负责最终数据填报。中高职学校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三、衔接办学工作总体要求

(一)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保障

中高职学校双方要共同承担人才培养责任,强化衔接培养的共同体意识。各中高职学校要成立衔接办学工作领导小组,覆盖学校所有专业,涵盖招生教学等各方面,由主要校领导担任组长,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衔接培养有关问题;统筹中高职衔接、五年一贯制、贯通培养等项目,科学合理做好结构布局。高职学校有高本贯通的专业原则上不得再做五年一贯制招生。合作学校双方均要明确专门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校衔接办学工作,并确定一名专项工作联系人。

(二)落细沟通协同机制,确保衔接稳定深入

中高职学校双方要对招生录取、教学管理、转段升学、质量评价等环节协同管理,共享产教融合资源,加强各类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共用。衔接办学教育教学全过程要一体化,中职阶段教学质量由中高职学校共同保障,高职学校每学期须牵头召开至少2次双方专题业务沟通会,每学期须牵头开展不少于3次双方教师教研活动,每学期须向中职学校派出不少于5名教师,参与或指导中职阶段公共基础或专业(技能)课程教学。

(三)落地跟踪监测机制,统筹布局发展项目

中高职学校每年均应于年底前开展学校衔接办学项目质量监测和总结,做好市级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市教委依据中高职学校衔接办学人才培养运行情况,统筹专业建设、招生计划分配、重点改革项目立项的支持范围和力度,针对学校合作深入、校企合作紧密、招生情况稳定、人才培养质量高的衔接项目,将对相应学校在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市属高校分类发展、专科人才培养试点、贯通、职教本科学校和职教本科专业建设等项目上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市级统筹,通过衔接办学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对已立项项目开展常规跟踪,组织专家评审新增立项项目,并适时公布2024年新增立项的衔接项目名单。同时,市教委将不断完善其他现代职教体系衔接办学项目的跟踪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从2024年年底起,将开展五年一贯制项目、专科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工作,持续深化衔接办学质量管理,优化衔接办学的学校布局和专业布局,推进衔接办学高质量发展。

本次申报和填报的网址为https://bjzj.bjedu.cn/zyzs/login,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平台数据上传统一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17:00。请各中高职学校于1月31日(星期三)17:00前反馈联系人信息(附件1)至市教委职成处公务邮箱jw_zcc@jw.beijing.gov.cn

 

附件:1.各职业学校中高职衔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2.“3+2”中高职衔接项目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填报(网络填报)

3.2024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项目立项申报书(网络填报)

4.已立项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列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1月24日

P020240131515784577977.doc
P020240131515784739495.doc
2024年新增“3+2”中高职衔接项目申报书
已立项中高职衔接办学项目列表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