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4〕80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为规范中小学师生赴境外友好交流活动管理,请各区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研学旅行管理的通知》(京教基一〔2021〕5号)要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准确区分研学旅行、友好访问或参与相关竞赛比赛交流等不同活动,根据有关要求做好分类管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师生安全,提升活动实效。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2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