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人〔2024〕6号
各区教委,燕山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教委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原国家教委、人事部、财政部《特级教师评选规定》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京教人〔2023〕7号),经北京市特级教师评选委员会评选、公示,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授予薛娟等219名同志为北京市特级教师,从2024年2月1日起享受特级教师津贴等有关待遇。
希望受到表彰的特级教师模范践行教育家精神,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珍惜荣誉,认真履行特级教师职责;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大先生”;坚定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在综合改革等方面发挥引领和辐射作用,为促进首都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做出积极贡献。
各区教委和有关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特级教师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师德水平和育人能力,有计划地组织新评选的特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普通学校进行交流轮岗和开展送教、帮教等活动,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
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北京市特级教师为榜样,树立“躬耕教坛、强国有我”的志向和抱负,自信自强、踔厉奋发,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