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北京发布
开始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
实施结束时间:2022年1月31日
实施期三年。
补贴范围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确认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人员。
新闻来源@北京发布
开始实施时间:2019年2月1日
实施结束时间:2022年1月31日
实施期三年。
补贴范围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确认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五)本市公安机关认可的其他享受本市户籍同等待遇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