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返京要求
【更新时间:2021.1.19】
➤对于境外入境进京人员
经疾控专家深入评估和会商研判,在现有政策基础上,分类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
北京口岸入境人员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国内其他口岸入境人员满21天方可进京,进京后补足7天健康监测,未满21天已进京的补足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7天健康监测。
➤对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京人员
1、坚持关口前移,突出远端源头管控。
中高风险地区及全域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原则上严格控制进京。因重要公务或个人急特原因确需进京的,须经当地省级疫情防控部门批准,并通报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同时由本人提前向在京所属单位、社区等报告。对经批准确需进京的人员,须持登机登车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涉疫地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部位对进京人员加强核酸证明查验、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
2、坚持科学精准,分类实施健康管理。
对在京所有密切接触者严格实行“14+7+7”健康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期满后,继续开展7天居家或集中隔离,期满后再进行7天健康监测;
对在京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集中隔离;
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
对在京有“实行封闭管理区域中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行14天就地健康监测。
➤进一步加大检测筛查力度
对在京实施健康管理的各类人员,将按照规范指引,加严加密核酸检测筛查措施,进一步增加人员、环境采样部位和频次,对重要节点实行两家机构平行检测、交叉验证,并满足两家检测机构人员标本+环境“三样本阴性”要求,最大限度提高检测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科学规范实施健康监测
对入境进京人员和在京密切接触者隔离结束后增加的7天健康监测,期间不参加各类集体活动,不聚餐、不聚集,并按要求向单位、社区等报告健康状况。需要说明的是,健康监测期间可以正常出行和工作生活,重点是针对自身依然存在的潜在风险,从对本人、对他人、对社会负责出发,加强个人体温、症状等日常跟踪监测,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保持合理活动范围和社交距离,履行好个人义务和社会责任。
➤关于隔离和检测费用问题
对入境人员,除已实施的14天集中隔离食宿和检测费用自理之外,因措施调整新增加的集中隔离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对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集中隔离期间的食宿费用及各类检测费用等,统一由财政承担。
➤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在京各类用工单位要加强内部人员排查管理,对入境进京人员、有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以及与涉疫人员、地区、场所有交集人员要按要求及时排查管控报告,对发现的漏管漏控漏检问题将严肃倒查追责。个人要自觉履行防疫责任,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告情况,对于追踪排查过程中联系不上或不予配合的涉疫风险人员,“北京健康宝”将赋以弹窗提示,暂不确定健康状态,督促其立即主动联系居住社区,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故意隐瞒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将视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公开通报,提高全社会主动防疫意识。
1、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京
①所有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人员,应在进京后尽快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②对外省市通报的在京密接、次密接人员,一律实施“14+7”集中医学观察。
③对国内高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观察。
④对国内中风险地区来(返)京或有旅居史人员,一律实施14天居家观察。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一律实施集中观察。
⑤对于所有实施集中观察、居家观察人员以及12月10日(含)以来与涉疫人员、地区有交集的在京人员,全部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集中观察、居家观察的期限自进京之日起算,未满的应补齐。
2、国内低风险地区返京
持健康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不需要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行前要提前与所在社区或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其疫情防控工作
低风险地区返京要求还可咨询:010-12345(市民服务热线)
3、河北地区返京
【低风险返京】
●河北省非通勤人员:
确须进京的须持抵京前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首都疫情防控政策规定。
●河北环京地区通勤人员:
凭环京地区居住证明、在京工作证明、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正常通勤(近期首次通勤的须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中高风险返京】
严控高风险人员进京,强化京冀进京通道管控,省际客运班线、铁路要严格落实防疫要求,严控高风险人员进京。对已入京的迅速落位核查,落实核酸检测和“14+7”措施,全过程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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