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间及议程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间

  3月5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程

  根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5日在京召开。

  决定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是: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审查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审查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