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北京新法规政策(民生+交通)

  8月北京新规

  ➤民生信息

  1、8月起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将受罚

  6月25日,应急管理部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第四十七条明确,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8月1日起北京电动自行车违停充电将受罚

  2、北京将为这类老人安装应急呼叫装置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拟于今年完成为全市经济困难的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应急呼叫装置,实现为经济困难高龄且独居老年人“应装尽装”。

  到2021年,完成为全市经济困难的80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安装应急呼叫装置,提供应急呼叫服务,实现为经济困难高龄且独居老年人应装尽装;到2023年,完成为全市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安装应急呼叫装置安装。

  》》2021年北京拟完成为独居老年人安装应急呼叫装置

  ➤车辆交通

  3、关于对外省区市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对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①外省、区、市号牌机动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内道路行驶的,应当办理进京通行证。

  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内)”,每次有效期最长7天,载客汽车每年每车最多办理12次,其它车辆不限制办理次数。不进入上述区域的,办理“进京通行证(六环外)”,每次有效期7天,不限制办理次数

  ②进京通行证通过互联网或现场渠道办理,办理时需提交驾驶人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

  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现场办理,并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2021年11月1日起北京对外省机动车管理新措施

  4、北京出台超标电动自行车处置方案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超标电动自行车设置的3年过渡期将于2021年10月31日结束,11月起超标车上路,扣留、处罚;并且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本市既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作用,以车辆“以旧换新”为主要渠道、“回收拆解”为补充路径,引导超标电动自行车在过渡期结束前加快、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

  》》2021年10月31日北京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结束

  5、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

  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北京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通告

  6、国三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补助将于年底结束

  “国三”高排放老旧机动车淘汰补助政策将于今年12月31日结束,有意向的车主,请在政策到期前进行淘汰。淘汰方式可选择转出本市或进行报废,报废或转出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

  》》2021年12月31日北京国三高排老旧机动车淘汰补助结束

  ➤社会保障

  7、出生医学证明可线上申领,实现“零跑腿”

  市政务服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日前联合推出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领和出生医学证明电子证照生成服务。这项服务可让新生儿父母自由选择时间线上办理,实现“零跑腿”。无论身处北京还是外地的新生儿家长,均无需再往返医院。

  》》北京出生医学证明可线上申领

  8、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月起上调

  经市政府批准,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家庭月人均1245元。调整后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于2021年7月起实施

  》》2021北京最低生活保障是多少钱一个月?标准公布

  9、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上调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上调后将达到每人每年79元

  10、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及享受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自2021年1月1日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2021年1月1日起新增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50元;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65元

  3)截至目前,本市已经连续11年13次调整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标准。

  》》2021年1月1日起北京市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增加30元

  11、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每档上调218元

  自2021年8月1日起,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上调218元

  1)其中,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15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43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034元发放。

  》》北京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通告的政策解读

  12、继续调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本次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

  1)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伤残440元,二级伤残405元,三级伤残370元,四级伤残335元。

  2)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每人每月增加200元

  3)调整五、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用人单位未安排工作的五、六级工伤人员,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额不得低于220元

  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2021年北京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通告

  13、2021年北京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2021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政策通知(人社局发布)

  ➤租房住房

  14、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有关工作

  1)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以下简称补贴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应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将核验通过的租赁合同上传至安居北京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可不再留存纸质住房租赁合同。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8月1日起北京实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通知

  15、关于对《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完善本市共有产权住房配套政策,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行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17]16号)、《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京建法[2017]21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北京关于规范共有产权住房出租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就业创业

  16、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

  近日,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本市将建立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单位、用人单位组成的三级管理体系,对毕业生实行精准引进、分级管理,全国高校硕士及博士毕业生,北京地区高校、京外地区“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均可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引进。

  1)据了解,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都在引进范围之内。

  2)同时,毕业两年内初次就业的毕业生也参照执行。

  》》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通知(人社局发布)

  17、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返还失业保险费,其中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

  》》2021北京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的通知

  18、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薪资水平在4000-11000元/月之间

  教育部数据显示,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总规模达到909万,较2020年增加35万,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为更好引导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顺利就业,今年二季度市人力社保局还针对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薪酬状况进行了调研。

  《2021年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薪酬调查报告(二季度)》显示,北京市2021届高校毕业生的薪资水平在4000-11000元/月之间,互联网行业技术研发/专业技能类岗位招聘应届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薪资高达10992元/月。

  》》北京2021届高校毕业生月薪资水平最高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