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5月31日后生育三孩生育假30天(过渡政策)

  8月4日,“北京12345”援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称:经核实,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北京市卫健委回复:这只是过渡政策。

  新的条例出台后,将按新条例执行。

  依据来源:“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等表述均出自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奖励与社会保障”部分。

  目前国家正在修改相关立法,北京市也将按照国家要求,加快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新的条例出台前,目前仍属过渡期。在过渡期按规定生三孩的家庭可享受目前《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奖励政策。

  需要一提的是,此前,已有四川、江西等省份陆续发布相关生育支持政策。

  7月28日,四川攀枝花宣布对按政策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孩子的攀枝花户籍家庭,每月每孩发放500元人民币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3岁。根据细则,领取育儿补贴金的基本要求是夫妻双方户籍和社保在攀枝花,第二、第三个孩子的户籍也需在攀枝花。满足一系列条件后,相关家庭在2021年6月12日及以后生育的即可领取补贴金。攀枝花也成中国首个发放育儿补贴金的城市。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江西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罗礼生8月3日表示,下一步,江西将一体考虑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加快推进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在该省平稳落地见效。罗礼生说,江西将构建生育友好的教育支持、住房优惠、税费支持等政策,完善生育假期制度,发挥生育津补贴激励作用,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降低生育医疗成本,努力提高群众生育意愿。

  另据四川省发改委网站8月4日消息,为持续扩大养老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四川省发改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拟提出完善生育津贴制度,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同步考虑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建立完善养老和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已于7月发出通知:要深入评估本地区人口发展形势、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此外,7月27日在京召开的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也提到,要抓紧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工作,清理废止社会抚养费等规定,加强政策调整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