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人员不得参加接种工作

  市疾控中心日前发布新版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及工作要求指引。根据指引,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原则上也不得参加接种工作,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不得参与接种工作。

  所有参与疫苗接种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从严从紧落实防控措施,及时调整转换卫生防护要求,戴一次性手套、着工作服、佩戴KN95或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

  所有接种人员均需持证(培训合格证)上岗,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监测健康状况,保存监测记录。

  工作人员进行健康宝核验并进行体温检测,结果为“未见异常”(绿码)且体温正常者,可参与接种工作。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异常等相关症状的不得参与接种工作。

  由无病例的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全域返京人员,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随时关注返回地区的风险等级及疫情变化,调整防控措施。凡有病例发生地(市)全域返京人员,或通过各种渠道得知自己可能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风险人群的,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报告,自觉严格按要求接受健康管理。

  对中高风险地区返京人员,务必主动第一时间向社区、单位报备,按社区要求做好集中或居家隔离,按规范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不得隐瞒上岗,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含次级密切接触者)的人员不得参加接种工作,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人员原则上也不得参加接种工作。

  工作人员在进行接种时,需做到一人一手消。随时注意保持手卫生,休息时和使用卫生间后,应及时清洗双手或使用免洗手消毒剂。当口罩和手套被污染时,应及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