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平谷区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北京平谷区关于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切实维护我区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及空气、噪声污染,为辖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平谷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平谷区全部行政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销售烟花爆竹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对发生的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区政府各相关执法单位将对非法运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四、燃放行为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本通告自正式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京平政发〔2020〕15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