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切实解决历史遗留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动产登记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京规自发[2019]329号)要求,下表中所列小区被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认定为历史遗留项目,办证路径现已打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可持购房合同原件、身份证明原件、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手续到大兴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办理。
图源为: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办公地址:大兴区兴旺路艺苑桐城9号楼二层不动产登记大厅
联系电话:010-69261324、81213015
大兴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代章)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