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育儿假怎么算?

  ➤北京育儿假怎么算?

  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特别说明:夫妻双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调整延长生育假、育儿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021年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限制生育措施、完善生育支持措施、强化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进行修改。

  完善生育支持措施

  一是调整本市与生育相关的假期。

  (1)女方享受的延长生育假由30日增加到60日;

  (2)设立父母育儿假,明确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3)明确生育假、育儿假假期调整分配制度。

  二是完善生育养育支持措施,降低生育养育负担。

  (1)健全生育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等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高孕产服务的便利化、规范化和优质化;

  (2)建立与子女数量相关的家庭养育补贴制度;

  (3)未成年子女数量较多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纳入优先配租范围,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予以适当照顾;

  (4)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区提供托育服务。

  三是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明确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促进女性公平就业,防止就业性别歧视,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女性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四是发挥工会在落实相关待遇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明确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与用人单位就本条例规定的相关奖励、假期以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开展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