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177号)要求,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拟定于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市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集中帮助困难群众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帮扶 真情相助
二、活动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1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一)就业困难人员;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残疾登记失业人员;
(四)去产能、疏解外迁或长期停产停工企业职工及困难企业职工(以下简称困难企业职工);
(五)外省(市)在京务工的脱贫人口(以下简称脱贫人口)。
四、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走访摸底、精准匹配、集中帮扶等系列服务,帮助服务对象了解就业援助政策措施,掌握申请政策服务具体方法流程,使有就业需求的人员都能得到就业服务,符合条件的人员都能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促进未就业的服务对象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和有就业意愿的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动态清零,做好困难企业职工及脱贫人口的就业服务工作,让困难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走访摸查工作。主动对接、联系、走访辖区内重点群体,掌握其基本信息、就失业情况及相关需求,做到技能水平清、就业需求清、求职意向清。依托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完善实名制服务台账,记录服务需求和帮扶需求。结合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送温暖”等活动开展走访慰问,重点了解困难群众生活和就业情况,开展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开发收集岗位信息。开发一批对技能、学历、年龄无特别要求的岗位,吸纳困难人员就业。收集一批本辖区内的便民商业、服务业等岗位信息,方便困难人员就近就业。归集一批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岗位,为实施就业援助做好准备。深挖一批新业态平台企业岗位信息,拓宽困难人员就业渠道。准备一批公益性岗位,对确实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且符合我市有关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予以托底安置。
(三)提供精准援助服务。对有就业意愿且具备上岗条件的,通过短信推送、电话联系等方式,提供不少于3个与其就业意愿相匹配的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主动提供1个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及相应的岗位信息。对就业意愿不足的,通过线上线下方式,提供1次职业指导及政策宣讲,帮助其了解政策,树立积极就业观念,增强就业信心。对有灵活就业需求的,可重点为其提供工作地点合适、时间灵活的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落实就业援助补贴政策。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服务。依托就业服务专员,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主动送岗位送服务上门。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就业超市”平台及本区自有平台,设置招聘信息发布专栏专区,主动推送岗位信息。依托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前台窗口,提供面对面匹配推荐服务。依托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招聘、“直播带岗”等方式定向推送岗位信息,促进人岗匹配。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线上招聘服务。
(五)支持灵活就业健康发展。为灵活就业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开业指导、权益维护等针对性服务。通过职业指导微课、一对一指导等,帮助灵活就业劳动者了解灵活就业,了解新就业形态,了解新职业,引导其理性实现灵活就业。广泛收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通过“就业超市”等线上平台及时发布,为困难人员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开展灵活就业等相关政策宣传咨询活动,落实好灵活就业社会保险政策,强化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加强维权意识,保障灵活就业劳动者合法权益。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高度重视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将其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结合市委市政府“七有五性”要求,确保“劳有所得”“弱有所扶”,切实兜牢民生底线,促进就业服务精准化、便捷化。
(二)强化组织及防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发挥就业服务专员积极作用,主动对接困难群众,做好服务记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精神,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合理安排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三)做好宣传总结。广泛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活动安排、参与方式。组织媒体跟进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和所取得的进展,进一步提升活动影响力。认真汇总活动情况,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数据,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图片影音、新闻线索等,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同步启动开展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