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疾控发布超市商场及综合购物中心防疫措施指引

  

  【顾客】

  配合购物场所做好测温验码、扫码登记,全程科学正确佩戴口罩等各项防疫要求。

  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特别是近期与呼吸道传染病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顾客,不建议前往。

  遵循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肘部或纸巾遮掩。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垃圾箱内。

  注意手卫生,在饮食、如厕前后洗手,购物后、清洁双手前不要触碰口、眼、鼻,及时洗手或用免洗手消毒剂等清洁双手。

  挑选商品或排队结账时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付款时尽量选择刷卡、扫码等非现金、非接触的支付方式。

  【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建立全员健康监测报告制度,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扫码登记等各项防疫规定。

  以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组织全体人员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培养人员良好卫生习惯和技能,提高防病意识。

  服务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引导顾客在挑选商品时、排队结账时,都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顾客聚集。

  保持营业场所内空气流通,营业前进行充分的通风。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空调系统运转正常;保证厢式电梯的换气扇运转正常;保证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接触较多的门帘、桌(台)面、门把手、水龙头、扶手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必要时对地面、墙壁等进行预防性消毒;尽可能在购物车(篮)附近配备手消毒液,并随时消毒把手。

  卫生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空气流通,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应增加卫生间的巡查频次,视情况增加清洁和消毒次数。

  通过海报、电子屏、广播等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引导乘客配合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