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日起全国个税扣缴方法调整(附政策全文)

  2020年7月1日起全国个税扣缴方法调整(附政策全文)

  内容:过去应届毕业生等新入职人员往往会先多预扣个税次年再退税,今后大学生们当月就可以直接少扣一些个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在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开始减轻。

  政策实施时间:7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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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政规定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税务总局方面也表示,如果纳税人仅是在新入职前偶然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也不受影响,仍然可适用该公告规定。

  例如纳税人小王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仅有过一笔8000元的劳务报酬且按照单次收入适用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了税款,9月初其找到新工作并开始领薪,那么新入职单位在为小赵计算并预扣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即为4.5万元(9个月×5000元/月)。

  另外《公告》也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开始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