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计算公式: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特别提醒:
综合所得仅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2020年个税汇算清缴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 |
45 |
1819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