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招收高中飞行学生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度招收高中飞行学生,明确该校计划在北京市、天津市等9个省市共计招收340名飞行学员,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3年招生信息为准。

考生须参加2023年高考,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北京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考生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并符合相关身体条件要求。

一、招录流程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学校不予录取。

招飞具体流程为:

1、网上报名

2、初检面试

3、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4、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5、背景调查

6、高考录取

二、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报考

2、学校遵守教育部关于2023年高考招生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2023年学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学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学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三、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四、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五、相关费用及奖助学金体系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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