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持有者可享受与北京户口同等待遇,即可参与购房、买车摇号、享受子女上学等待遇,下面来看看西城区工作居住证办理须知。
一、单位申请办理权限
(一)受理条件
纳税地在西城区,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等单位,其中企业近一年纳税额(不包含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应不低于100万元。
(二)办理程序
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选择“在线办事”,进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入口”,使用单位“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首次登录须完善单位信息,在“附件管理”中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对应附件名称中,如无对应附件名称,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并提交“申请业务办理权限”。
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成“单位关联代码”,“单位关联代码”为单位确认为员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唯一识别代码。
(三)申报材料
1、单位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
2、单位近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原件;
3、单位工作居住证办理工作规定(即单位自行制定的工作居住证办理标准,须包含职务、入职年限、社保基数、收入金额、最低学位等,并注明单位工作居住证业务办理部门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亲笔签名),单位办理规定不得低于《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城区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实施细则>的通知》(西人社发〔2019〕107 号)中要求。
二、个人新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一)受理条件
1、申请单位具备《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标(指标申请具体请咨询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10-66201288,邮箱:rlzykfk@bjxchgovcn);
2、申请人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按下述第(1)、(2)项办理,请参照本办理规范,按第(3)至第(8)项办理,请咨询人力资源开发科(电话:010-66201288);
(1)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 原则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 原则上在申请单位工作满一年且近一年应税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5倍;
(3)国家和本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类奖项的获奖人;
(4)在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4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3倍);
(5)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工作,近三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本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人员(其中企业注册在城六区的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
(6)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知识产权成果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
(7)近三年累计自主投入超过500万元或股权类现金融资大于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每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创新创业团队,其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排名前五位的自然人股东;
(8)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贡献突出且近三年每年纳税额20万元(含)以上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纳税额度)。
(二)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
2、申请人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选择“在线办事”,进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首次登录【平台】须先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3、申请人点击“工作居住证”,填写“单位关联代码”,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4、申请人登录【平台】后,在“附件管理”中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对应附件名称中,如无对应附件名称,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并提交至单位审核。
5、申请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选择“在线办事”,进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入口”,使用单位“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对申请人申请信息及材料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在线提交办理申请。
(三)申报材料
1、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2、个人新办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申请人签字);
3、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代扣代缴项目栏的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最近一年的个人信息后截图上传;
4、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1)申办人的《北京市居住证》原件(有效期至少为办理日1个月后);
(2)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
(3)借住亲友住房的:提供房产证原件,亲友双方签署的房屋借住声明和双方身份证原件;
(4)租住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原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需注明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的原件,以及尚有6个月以上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需注明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5)住单位公房的: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以及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5、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位证书原件;
(1)2008年9月之前学位另需提供纸质版学位认证,学位认证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
(2)在国(境)外学位认证系统中无法在线查询的国(境)外学位认证书,另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证明;
6、没有学位的另需提供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职称相关材料原件;
7、申办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全部劳动合同原件(合同有效期至少为办理日六个月后);
如有随往子女(不满18周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2)子女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
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续签
(一)受理条件
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为三年,持证人员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后,申请单位继续聘用的,应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满前60日内办理续签手续;超过有效期限未办理续签手续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自然失效。
(二)办理程序
申请人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选择“在线办事”,进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个人入口”,登录“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在“附件管理”中按要求将相关材料上传至对应附件名称中,如无对应附件名称,则上传至“其他材料”中,并提交至单位审核。单位登录北京人才工作网(http://wwwbjrcgzgovcn/),选择“在线办事”,进入“人才业务办理平台单位入口”,使用单位“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平台】,在“员工列表—当前在职员工”中按要求为办理人上传劳动合同。申请单位审核无误后,在“办理员工证件续签”中提交续签申请。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续签诚信声明(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法人签字、申请人签字);
2、持证期间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合同有效期至少为办理日六个月后);
3、申请人近三年收入证明。
2019年之前须个人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自然人版)”打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2019年之后须单位登录“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在代扣代缴项目栏的查询统计功能中点击个人扣缴明细查询,查询2019年之后的个人信息,截图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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