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24时起北京成品油价格按机制上调公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4月17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2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96元调整为7.38元,提高0.42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4元调整为7.88元,提高0.44元;95号汽油由每升7.92元调整为8.39元,提高0.47元;0号柴油由每升7.14元调整为7.59元,提高0.45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最高批发价格

最高零售价格

配送制

元/吨

非配送制

元/吨

元/吨

元/升

89号汽油

9515

9417

9815

7.38

92号汽油

10104

10000

10404

7.88

95号汽油

10693

10583

10993

8.39

0号柴油

8475

8387

8775

7.59

-10号柴油

9002

8908

9302

8.05

-20号柴油

9440

9343

9740

8.43

-35号柴油

9791

9690

10091

8.74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