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要求,按照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本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自2023年4月17日24时起,每吨分别提高550元和525元;89号汽油由每升6.96元调整为7.38元,提高0.42元;92号汽油由每升7.44元调整为7.88元,提高0.44元;95号汽油由每升7.92元调整为8.39元,提高0.47元;0号柴油由每升7.14元调整为7.59元,提高0.45元(具体价格见附件)。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本市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按照最高零售价每吨扣减300元和运杂费(最高零售价格的1%)确定。
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成品油价格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明显位置公布油品价格,切实维护成品油市场稳定。消费者可通过12345平台举报价格违法行为。
附件: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北京市汽、柴油价格表
品名 |
最高批发价格 |
最高零售价格 |
||
配送制 元/吨 |
非配送制 元/吨 |
元/吨 |
元/升 |
|
89号汽油 |
9515 |
9417 |
9815 |
7.38 |
92号汽油 |
10104 |
10000 |
10404 |
7.88 |
95号汽油 |
10693 |
10583 |
10993 |
8.39 |
0号柴油 |
8475 |
8387 |
8775 |
7.59 |
-10号柴油 |
9002 |
8908 |
9302 |
8.05 |
-20号柴油 |
9440 |
9343 |
9740 |
8.43 |
-35号柴油 |
9791 |
9690 |
10091 |
8.74 |
注:以吨为单位的保留到元;以升或公斤为单位的保留到分,分以下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