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六部门发文这类人才可享积分落户加分(附通知原文)

  通知原文:北京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日前印发《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2023年-2025年)》,提出实施养老服务人才“拴心留人”工程,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行动计划明确,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政策办理人才引进或享积分落户加分。

  据了解,行动计划主要聚焦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建设增量扩容、提质增效、拴心留人“三大工程”,提出了12项重点工作任务。

  在养老服务人才“增量扩容”方面,本市将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主渠道作用,支持本市职业院校与京外职业院校合作,通过京外招生、对口合作等方式,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定向培养养老服务人才。

  为扩大养老护理员来源渠道,本市将鼓励各区、大型养老服务机构、企业主动与冀蒙、中西部地区对口建立养老护理员劳动力输入对接机制。同时,建立养老护理员综合评价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综合等级评价,推动综合等级评价结果与养老护理员的职业生涯规划、薪酬待遇等相衔接。

  在“提质增效”方面,本市将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养老护理见习基地,健全市、区分级分层培训体系,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保障。市民政局将每年组织举办全市养老服务机构、企业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示范班,并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两年组织一次全市养老护理职业技能比赛,并遴选国家级相关职业技能赛事参赛对象。

  对于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本市将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引进及积分落户相关政策,“拴心留人”。行动计划明确,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1名的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决赛第2至10名的非京籍高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可按照政策有关规定享受积分落户加分。

  此外,按照一定标准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投资运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条件的也可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落户。

  据了解,出台行动计划,旨在让养老服务领域吸引人、培养人、留住人,推动养老服务人才规模持续扩大、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稳步提升、人才队伍稳定性有效增强。到2025年,全市在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和家庭从事专业照护服务的养老护理人员总数将达到2.5万名。

  》》《北京市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