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清华大学寒假个人预约入口

  线上预约,入校便捷

  开放时间:1月25日(周四)至2月21日(周三)寒假期间

  入校时间: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每周一为校园休整日,不对外开放。

  校园参观实行网上实名预约,参观者从指定校门出入。

  个人参观可提前7日通过“参观清华”微信小程序预约。

  团队参观可提前14日通过“清华大学保卫部”网站:“校园参观预约”栏目预约,预约主体须为中小学或教育主管部门。具体预约信息及流程详见网上个人和团队参观须知。

  个人预约有两种方法:通过清华大学保卫部”网站或者通过“参观清华”微信小程序预约。

  1、清华大学保卫部”网站

  2、点击校园参观预约

  3、扫码进入参观清华小程序

  参观须知

  一、预约方式

  1.清华大学为教学科研单位,非旅游景点,不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收取参观费用。

  2."参观清华"微信小程序是个人预约参观清华大学校园的唯一官方平台,请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认证后方可预约参观。

  3."参观清华"小程序暂仅支持中国大陆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身份核验,港澳台同胞请联系010-62783779(工作时间:8:00-17:00)预约。4. 外籍人士可通过发送邮件bwb@mail.tsinghua.edu.cn 预约。

  5.年满16周岁每人最多可为同行的另外3人预约,预约者须与同行者一同进校。8周岁及以上儿童需要预约方能入校,不满8周岁的儿童无需预约,但须有成功预约的监护人陪同方可进校参观。

  二、参观和预约时间

  6.校园参观分为节假日参观和工作日参观。节假日校园参观开放时间为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及我校寒暑假(具体日期以公告为准),寒暑假期间每周一为校园休整日,不对外开放。工作日校园参观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周二至周五。遇校内调休调课、重要活动等不宜开放的情况或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暂停校园参观。

  7.每个开放日分四个进校时段:上午8:00-9:30、9:30-11:00,下午13:00-14:30、14:30-16:00,请选择其中一个时段预约。每人每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仅能成功预约一次。

  8.节假日参观名额最早在参观日前7日的早8时开放,当天开放3900个名额,此后7日(含开放日当日)每日开放300个名额,即每个开放日限6000个名额(上午、下午各3000)。工作日参观名额在参观日前1日的早8时开放,每个参观日开放2000个名额(上午、下午各1000)。

  三、入校要求

  9.预约成功后,请在预约进校时段内,持本人(及同行者)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不满8周岁儿童的监护人需携带户口本原件),从清华大学西门南侧的个人参观专用通道经身份核验和安检后进校参观,参观结束后从西门出口出校。

  10.每个开放日上午11:00停止入校,下午16:00停止入校,超过该时间来校的,视为自动放弃进校参观资格;因个人原因需要取消预约的,请于参观当天的零点之前在系统内进行取消操作,参观当天不可取消,未能及时取消将失去当年预约机会。因校内调休调课、重要活动等不宜开放的情况或极端天气等不可抗力暂停开放的,当天已预约名额自动失效。

  11.预约成功后,本人及同行者入校参观名额均不可转让。

  12.因校内停车资源和道路交通条件有限,参观者不得驾驶机动车入校,请合理安排出行方式。

  13.参观过程中请做好个人和家人的安全防护,避免发生中暑、溺水、冻伤等情况。

  14.请配合执勤人员工作,不得将本人证件出租、出借给他人入校使用,不得影响、扰乱校园秩序。

  四、参观要求

  15.校园分为开放区域和非开放区域。学生宿舍区和教学科研办公区为非开放区域,不对参观者开放。请按指定路线参观,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教学、科研、办公等室内场所。

  16.请按"参观清华"小程序"校园导览"栏目内的游览路线参观,不得偏离游览路线进入教学科研办公区、学生宿舍区、家属区等区域。进入家属区视为出校,不能再次返回校园继续参观。

  17.请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文明参观校园。

  18.请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勿并排占道,行人勿在机动车道追逐打闹,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非机动车时请勿将儿童置于车筐内。

  1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禁止进入校园:

  1)拒不出示证件或不配合查验身份的;

  2)使用假冒、伪造证件或他人证件的;

  3)未经许可携带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

  4)携带动物的(工作犬除外);

  5)拟入校从事摆摊设点、兜售商品、散发张贴传单及其它未经许可活动的;

  6)有违法违规记录,被列入禁止入校名单的;

  7)故意堵塞出入通道、冲击校门、辱骂、殴打执

  勤人员等扰乱校门管理秩序的;

  8)使用非法交通工具的;

  9)意识不清或者行为举止可疑的;

  10)有其他可能影响校园安全和秩序行为的。

  20.校园内禁止放生、遛狗,禁止捕捉、打捞、垂钓、伤害、杀害校园内的动物。

  21.校园内室外河湖水面(游泳馆除外)不得进行游泳、滑冰、冰球等水上或冰上活动。

  22.校园内禁止攀折花木、采摘花果,不得随意踩踏、破坏草坪。

  23.校园内除室外划定的吸烟区以外的所有空间全面禁止吸烟。

  24.校园内禁止乱丢垃圾,不得随意涂抹、刻画、损毁公共设施,不得露天烧烤、野餐。

  25.校园内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修建、设置临时性或永久性标志、设施和建筑及其他装备(如帐篷、天幕、吊床等)。

  26.未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校内组织公开的集会、演讲、快闪等活动。

  27.教室、图书馆、所有科研办公楼内与周边禁止大声喧哗。

  28.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园内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

  29.校园参观咨询电话:010-62793001;紧急求助电话:010-6278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