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2018年9月12日讯: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隶属于山东省商务厅,是专门从事双向投资促进服务工作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开展境内外投资促进宣传推介活动,加强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的联系与沟通,承担有关招商引资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储备、派出省政府驻外经贸代表。作为宣传山东、促进对外合作的重要窗口,中心致力于推动山东省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合作交流,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适应海外常驻工作需要;
4.身体健康,形象良好;
5.应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
7.符合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sdcom.gov.cn/)和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网站(http://tzcj.shandongbusine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要求,填写《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对按时出具该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3)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sdsgjtzcjzx @163.com。邮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专业+姓名”。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通过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口译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翻译准确程度、口语流利程度、语法准确程度、语音语调及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后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当场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及考试成绩在省商务厅网站(http://www.sdcom.gov.cn/)和中心网站(http://tzcj.shandongbusiness.gov.cn/)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自动放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投促中心提出聘用意见,经省商务厅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与中心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六、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相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9013559
联系人:牛秀娟、张庆国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府综合楼601房间
山东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
2018年9月11日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