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经济开发区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公告

  2023年09月22日讯: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济区”)是经国家发改委审核确立的省级开发区,是国务院批复的唯一一个国家农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的核心区,建有白浪河国家湿地公园和北辰高新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先后获批省级跨境电商产业聚集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全力打造产城融合、产业特色突出的省级经济开发区示范标杆。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经济区急需引进一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紧缺人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0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6.本科生、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须在2023年10月8日前。

  7.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

  8.下列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2023年毕业生;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应聘的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10月8日。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系统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1:00

  报名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weifang.gov.cn/)考试鉴定专栏网上报名入口,或关注“潍坊人事考试”公众号,点击下方考试报名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1:00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11:00-10月13日16:00

  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打印《2023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准考证依笔试通知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参考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将相应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jjqzzbrsk@wf.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2023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公开招聘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拨打经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536-8085922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详见附件)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l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wfjj.gov.cn/)予以公布。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经济区公开招聘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即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本次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经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详见附件)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作出,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然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按照规定,面试费每人每场次70元。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招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七、有关待遇

  新聘人员纳入经济区体制机制改革全员岗位聘任制管理,执行相应人事和薪酬等各项管理制度。

  八、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官网(http://www.wfjj.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经济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简章由经济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085922

  监督电话:0536-8060873

  附件:2023年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全员岗位聘任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山东潍坊经济开发区公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