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6月起即将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该发不发属违法行为

    

  6月起即将发放高温津贴

  6月起,对于广大劳动者,特别是户外劳动者而言,将增加一项收入——高温津贴。

  2012年6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各地发放标准不同,有地方连发7个月

  从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来看,各地也因气候条件差异有所区别,不少省份都以6月作为高温津贴开始发放的时间节点。这其中就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山东、广东、广西、湖北等。

  从高温津贴的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其中海南省的发放时间最长,为4月~10月,时间跨度长达7个月。

  有的省份拟提高高温津贴标准

  近日,广东省人社厅拟定的《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调高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至每人每月300元,增长幅度为100%;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征求意见时间截至3月24日。根据征求意见稿,新标准拟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来源:社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