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保如何补缴

  北京医保如何补缴

  1、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

  参保单位未按时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可以办理补缴手续,分两类情况:

  补缴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缴费手续。

  补缴2011年7月(含)《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医保费的,参保单位到参保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政策要求提供补缴申报材料,办理补缴缴费手续。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2、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职工调动工作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可按规定随同转移至新单位继续参保。

  如果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转移,本人带好相关证件到社保中心转移窗口办理转移;如果在统筹地区内或同一市内,当从某单位辞职后,只需该单位办理退工停保手续,新单位办理用工参保手续,社保关系自动转入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