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
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提高失业人员收入水平,保障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多少?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24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51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178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05元;
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2233元;
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2124元发放。
》》2023年北京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通告原文
》》2023年度北京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