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费的函

  关于调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费的函
  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费的函”收悉。经研究决定:
在不新增市、区县财政补贴的前提下,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高、中专、职高、技
校)报名费由6元调整为12元。
  本收费标准自1993年学年度开始执行。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