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新建骨灰亭安葬收费标准的批复

市民政局:
  你局京民计字(1993)第72号“关于申请确定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新建骨灰亭安葬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商市财政局,同意北京市八宝山人民公墓新建骨灰亭贰深葬墓,每存放一份骨灰收取300元(每期50年)。
  本批复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1993年4月23日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