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

  序 言

  “九五”计划的圆满完成和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首都发展开始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今后五至十年,是首都现代化建设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关键时期。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编制的《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是北京市进入新世纪的第一个五年计划,是首都开始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部署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对“十五”时期全市发展的方向、目标和重点做出了总体部署,是指导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制定其它各项发展规划和政策的重要依据。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目标

  (一)首都发展的新起点

  “九五”时期,是北京市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指示精神,确立首都经济发展战略并取得重大突破的重要时期;是积极探索和实践现代化国际城市发展之路,首都功能不断增强、国际地位空前提高的重要时期;也是全市经济发展成效显著、城市建设阔步前进、人民生活提前跨入小康、社会经济生活出现历史性重大变化的时期。五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励精图治,胜利完成了“九五”计划,提前实现了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都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巨大成就。全市经济年均递增10%,生产力水平迈上了一个大台阶。200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460.5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2700美元。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成效,“三、二、一”的产业发展格局全面形成,第三产业比重提高到58.3%,高新技术产业快速成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城市发展初步实现向“建管并重”转变,基础设施发生历史性飞跃,瓶颈制约大大缓解,五年累计完成投资1382亿元,比“八五”时期增长1.8倍。一大批现代化公共建筑建成使用,环境质量有所好转,城乡面貌日新月异。各项改革持续深化,在一些重点领域实现了新的突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进一步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领域的国际交流更加活跃,一系列重大国际国内活动的成功举办,向全国和世界展示了北京新的发展形象。各项社会事业蓬勃发展,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九五”计划的圆满完成和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胜利实现,标志着首都综合发展水平已历史性地站在新起点上,开始进入由工业化中后期向知识经济跨越、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发展阶段。

  值得重视的是,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产业结构特别是工业结构与首都功能和市场需求的要求不能完全适应;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机制不活、发展活力不强;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还不够协调;水资源供求紧张的矛盾突出;环境治理的任务艰巨;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城市发展不平衡,南部地区、卫星城和边缘集团建设总体上滞后,市区人口和产业过于密集;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影响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因素时有出现等等。这些问题需要在“十五”期间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世纪之初的新课题

  今后五到十年,我们既面临严峻的挑战,更有着难得的机遇。新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将为北京开发转化科教、智力等战略优势资源,实现首都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市场开放的加速推进,将为北京发挥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分工与竞争,提高发展水平提供新的条件;全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和西部大开发战略启动,将为北京加快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创造更多的机会;中关村科技园区和商务中心区的大规模开发建设,将推动多方面要素的聚集和扩散,为首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长期快速增长注入新的巨大活力;全力申办2008年奥运会,将加快首都现代化、国际化的进程,为进一步提升国际地位和城市形象提供新的契机。

  面对新的环境和条件,切实抓住机遇,积极应对挑战,加快发展步伐,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既是新世纪党中央、国务院对首都建设的战略要求,也是首都现代化建设实践步入新阶段面临的重大课题。根据党的十五大确定的“新三步走”战略部署,未来五十年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步骤是:第一个十年打好基础,到2010年,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构建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基本框架;第二个十年巩固提高,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使北京的现代化程度大大提高;再用三十年的时间,即到21世纪中叶建国一百周年时,使北京成为当代世界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

  (三)未来十年的发展定位和战略目标

  新世纪的第一个十年,是北京实施现代化建设“新三步走”战略的重要时期。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是:着力实施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城市化和中关村开发战略,在加强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功能的同时,大力发展首都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大力推进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建设全国知识经济发展基地,显著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建首善之区,创一流城市,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经济、社会和城市的现代化。

  基本实现首都经济的现代化。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000美元以上。经济结构实现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比重达到62%,高新技术产业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5%。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建成中关村科技园区,建立起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知识创新体系和机制,使北京成为全国知识经济发展基地。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开放型经济体系。

  基本实现首都社会的现代化。到2010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5%以上。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每百人拥有计算机数量超过20台。构建终身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以上。形成与不同需求相适应的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人口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4岁。建成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文化、体育设施服务体系。居民生活达到初步富裕。

  基本实现首都城市的现代化。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城市体系,形成现代化与古都风貌和谐结合的国际大都市城市格局。建成商务中心区,使之成为重要的国际商务活动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实现规范化、高效化。建设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十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预期指标

  “十五”期间,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的一系列重要部署,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推动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全面进步,为率先在全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指导方针上要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大力发展首都经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继续做好发展以知识经济为方向、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的首都经济这篇大文章。坚持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规模与结构的统一,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既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又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全面增强首都经济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积极进取,大胆创新,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首都特点的生机勃勃的发展路子。

  第二,坚持建首善、创一流,保护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瞄准国际先进水平,以建首善之区、创一流水平要求各个方面、贯穿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四个服务”的档次和水平,巩固和拓展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功能,加快首都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坚持正确处理好现代化建设和保护古都风貌的关系,不断地向全国和全世界展现出历史文化名城的新的进步、新的风貌和新的成就。

  第三,坚持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加快体制创新,继续深化市场取向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所有制结构调整,使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加快科技创新,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决定性作用和首都的比较优势,优先发展教育,大力促进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实现首都经济和技术的跨越式发展,抢占21世纪发展的制高点,增强在经济全球化发展中的竞争力。

  第四,坚持以人为本,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注重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环境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进城市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发展体系,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要把解决大气污染、水资源紧缺、交通拥堵、危旧房改造等重大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空气清新、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生态良好、人居和谐的现代文明城市。

  第五,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实现两个文明的共同进步。正确把握发展转型期、体制转轨期和结构优化期的特点,妥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有效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动性,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重要保障。

  “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增强首都经济整体竞争力;着力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推动首都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推进首都教育现代化,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人才;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基本框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方位拓展开放型经济,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明显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大力发展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确保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指标是:

  经济发展。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左右,到2005年达到3700亿元(2000年价格)。经济结构初步实现优化升级,2005年一、二、三次产业的比重为2.7:37.3:60。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

  创新能力。200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入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左右,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12%左右,工业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0%以上。

  社会发展。全市户籍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为1.3‰左右,到2005年全市户籍人口控制在1160万人以内。五年新增城镇居民就业岗位100万个以上,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城市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左右。全市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左右。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实际增长6%以上。城乡居民的低收入面缩小。到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8平方米。全市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5岁。

  城市发展。到2005年郊区城市化率达到45%以上。全市城市化率达到75%左右。

  环境保护。到2005年市区主要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年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污水处理率达到9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4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0%,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二、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十五”期间要按照首都经济的发展方向,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科技型经济,以完善城市功能为标志的服务型经济,以丰富文化资源为依托的文化型经济,以参与国际竞争为目标的开放型经济,形成符合首都功能要求、体现资源比较优势的经济结构,形成在开放的市场竞争中具有灵活应变能力和动态自我调整能力的调整机制。通过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显著增强首都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发展活力,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方向是:以大幅度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突出发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对产业升级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三次产业全面升级,形成符合首都功能要求、市场适应性和竞争力强的产业结构。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服务业结构优化。加强首都优势资源的开发和转化,合理引导资源配置,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大力发展知识密集型和以优势资源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优化服务业结构,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以信息技术开发应用为基础,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不断开拓信息服务的新领域,重点发展通信、网络、传媒、咨询等各种类型的信息服务业;培育和规范市场,大力发展会计、审计、评估、法律服务等中介行业。加快发展金融业,大力推进金融业的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快金融制度和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拓宽金融服务领域,促进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融资租赁等现代金融业务发展。适应消费需求升级,积极发展为城乡居民生活服务的新兴服务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大力开拓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积极开发会展旅游、都市旅游、修学旅游、度假旅游、科技旅游等新的旅游产品,加快市级旅游度假区等旅游项目的建设,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改善旅游综合环境,不断提高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使旅游业成为重要的支柱产业;积极促进和引导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医疗保健等服务业发展;以住宅建设为重点,大力培育房地产市场,逐步理顺商品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推进物业管理体制改革,拓展社区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农村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外向辐射功能的服务业,拓展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空间,重点发展教育培训、会议展览、国际贸易、现代物流等行业。

  改造提高传统服务业。积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服务技术和管理手段,改造提高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社会服务等传统服务业。积极引导商业功能结构、网络结构和经营业态调整,重点发展适应首都特点、增强辐射功能的商业和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服务业。规范农贸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旧货市场、再生资源集散交易市场和租赁市场,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代理分销、厂商直销等新型营销方式和服务方式,显著提高流通业的现代化水平和竞争力。以建立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目标,加强公共运输网络和现代化物流基地建设,完善运输线路和场站,改进技术装备和运输管理,提高交通运输业发展水平。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继续把工业结构的整体优化和升级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实施“首都二四八重大创新工程”,依托科技进步,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广泛应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行业,积极发展都市型工业,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国民经济新的支柱。加快发展基因工程、生物芯片、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纳米技术、航天技术等高新技术,力求取得突破性的成果并形成产业规模,使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五大行业,着力开发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高新技术产品,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参与国际高新技术产业的分工与竞争。抓紧建设软件、微电子、电子及通讯、计算机及网络、纳米材料、光机电一体化、生物芯片及新医药、燃料电池、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十个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增长的格局。近期要加快八大处科技园、林河工业开发区、亦庄科技园等园区建设,推进北方微电子产业基地的加速形成。

  广泛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着重实施好首钢优化重组、燕化乙烯改扩建、新型吉普及环保汽车开发、电厂燃料及燃烧系统清洁化、机床数控化、包装印刷升级、节能环保型家电、建材功能化、无害化环保设备、精细化工产业化等十项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工程,提高传统行业的科技含量,实现产品的升级换代。积极发展食品饮料、服装、包装印刷、工艺美术及旅游产品、家具等都市型工业,为城市生产和生活提供配套服务。对于不符合首都功能要求、缺乏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行业和产品,要有序转移或淘汰。“十五”期间要继续压缩部分行业过剩生产能力,限制发展普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普通化学纤维制造、普通橡胶制品、黑色金属冶炼等行业,基本淘汰金属采矿、炼焦、化学制浆、制革等行业和“五小”工业,坚决依法关闭产品质量低劣、浪费资源、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厂矿企业。加快淘汰落后设备、技术和工艺。

  继续坚持“抓大放小”,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按照一体化或多元化经营的方向,根据专业化分工和规模经济的要求,积极引导和推进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增强资本运作、开发、创新、市场营销能力,带动行业发展和升级。制定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对国有小企业继续采取改组、联合、兼并、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进行股权改革和资产重组。完善企业的市场退出机制,对没有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

  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及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开拓国内和国际建筑市场,加强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拓展建筑业发展空间,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规范建筑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形成开放、竞争的建筑市场体系。健全建筑市场管理体制和法规,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培育和发展建筑中介服务组织和建筑要素市场,为建筑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和条件。

  全面实施科教兴农,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十五”时期,要按照面向市场、依靠科技、增加效益、富裕农民的要求,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逐步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生态良好的都市型郊区经济。继续坚持和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多渠道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为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基础。

  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推进种植业由粮经二元结构向粮经饲三元结构转变。加快发展生态型养殖业,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加工深度和附加值。引导和鼓励农业生产从产中向产前、产后延伸。扩大绿色食品生产,建立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加强农业污染防治,减少农药、农膜、化肥等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进一步发展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籽种农业、创汇农业、加工农业、观光休闲农业,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比较效益。

  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健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组织实施好农业科技攻关和产业化工程,争取在现代生物技术、农产品储藏加工技术、现代农业信息技术和现代农业设施装备技术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建设形成一批现代高效农业园和现代农业企业,推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化。

  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扶持和培育农产品加工、批发市场、贸易组织三类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现代化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完善产地批发交易市场,促使农产品货畅其流。

  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加强体制创新,促进乡镇企业资产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现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带动郊区二三产业发展。以区县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小区为重点,积极引导乡镇工业集中发展,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益,促进农村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

  因地制宜地发展山区特色经济。在保护好山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加强山区资源综合开发,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山区农民增收致富步伐。继续以山区水利富民工程推动开发式扶贫,实施财税、信贷、电力等方面优惠政策,支持山区建设,努力改善山区生产和生活条件,缩小与平原地区的差距。动员和组织全市各行业积极支持山区发展。

  (二)调整优化产业布局

  按照城市各区域的功能要求、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引导资源合理配置和产业梯度发展,逐步形成由中心城区第三产业密集区、环城高新技术产业带、平原现代农业区、现代加工工业区组成的产业空间布局体系。“十五”期间要按照服务城市功能、发挥比较优势、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以工业布局调整为重点,推进全市产业布局的合理化,促使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中心城区第三产业密集区。城市四环路以内,除保留少部分清洁型高新技术企业、方便人民生活的都市型工业企业和大企业大集团的总部及研发、销售中心外,主要发展各类知识密集型服务业和金融保险、商品流通、邮政电信、文化体育等服务业。

  环城高新技术产业带。沿公路一环,以中关村科技园区“一区五园”为主体,集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增长的基地。同时大力发展科技、教育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以及为居民生活服务的行业。加强规划和政策引导,促进各园区相对分工、合理发展。在发展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基础上,规划发展以生物医药和医疗装备研究开发为特色的京西生物医药创新带、以航天技术为特色的京南航天科技园、以生物医药研发和医学科学创新为特色的宣武先农坛医学科学城和以基因研究与应用为特色的顺义基因科技园。沿八达岭高速公路、京密路和京津塘高速公路方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广阔空间。

  平原现代农业区。以划定的基本农田为基础,着重搞好现代农业生产能力建设,根据资源特点和比较优势,发展各类现代农业和以农产品为对象的加工业,形成现代都市型农业生产和加工基地。在规划的城市绿化隔离带、平原生态圈,要以保护生态环境、形成生态屏障为出发点,主要发展林果、畜牧、旅游和其它符合生态要求的绿色产业。

  现代加工工业区。以区县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工业小区为依托,吸纳本地工业集中发展,承接市区工业转移,成为现代制造业基地。依据区域功能规划要求和现实基础条件实行相对分工布局,北部和东北部集中发展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轻纺服装和环保产业等;南部和东南部集中发展机电、医药、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等;西部集中对现有的石化、冶金、建材等行业进行调整改造。积极引导和支持乡镇企业向区县工业园区和小城镇集中发展。搞好区县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工业小区功能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园区的管理和服务,为产业的集中发展和区域特色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

  加快城区工业企业搬迁调整。进一步加大搬迁调整力度,推进四环路内工业企业分期分批有序搬迁。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规划市中心区内的工业用地比例由目前的8.74%降至7%,达到削减市区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目标,基本解决工业企业污染扰民问题。搬迁调整要与技术创新、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利用外资、区县工业园区建设等方面的要求紧密结合,防止简单的空间位移,实现高效益高水平发展。继续落实好各项扶植政策措施,为搬迁调整创造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推进所有制结构调整

  加快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是推进首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任务,是增强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十五”时期要在所有制结构调整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积极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大力推进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领域,通过国有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使国有经济向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优势、高效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集中。在其它行业领域中通过资产重组,逐步降低国有经济的比重。推动国有资本从一般加工工业、商品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等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按照先一般行业后重点行业、先中小企业后大型企业的顺序,推动国有资本逐步退出,减少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数量。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改善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环境和条件,依法保护其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要在企业开办、土地使用、资金融通、进出口权获得等方面,不分所有制,一视同仁、同等待遇,并在技术、管理、培训等方面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必要的帮助。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的限制和市场准入,除关系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领域外,其他领域都允许社会投资。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基础设施、物业管理、环境卫生、教育及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领域。加快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打破一些服务行业的垄断经营,引导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多方面社会投资进入。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体系,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规范的信贷服务和融资渠道。鼓励私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允许收购各类上市企业。支持私营企业依法从事国际贸易业务。

  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与国有经济的融合。在股权明晰的前提下,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参股、联营、承包、合作。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扩大非国有资本的比重,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租赁、承包等。

  (四)加速首都经济社会信息化

  积极追踪世界信息化潮流,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其渗透、辐射作用,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的信息化进程,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首都信息化水平继续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建设国际水平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成北京市宽带IP城域网。继续建设以光缆为主体的首都传输骨干网。建设完善大容量的首都地区电话网,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开发基于IP技术的多种业务。有线电视网在完善光缆环行干线的基础上,建设好通向远郊区的光缆干线,满足双向有线电视业务和数据传输业务的需求,扩大普及率,开展交互式服务等业务。加快各领域信息网建设,建设好广域网、局域网和园区网,保证国家统一建设的重大信息化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完善公用信息平台服务功能,增强、完善互联网交换中心能力,实现计算机网的无缝、高速高效和安全互连。推进电信网、有线电视网和计算机网“三网”融合,大力发展宽带接入,促进全市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联网,实现网络资源共享。以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综合邮件处理中心为主,加强邮政设施建设,完善北京邮政网络功能,合理布局邮政网点,满足首都经济建设和市民用邮需求。

  加强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集中首都的信息科研力量,研究开发一批关键技术。重点搞好宽带网和网络应用集成、多媒体、信息系统集成、无线数据通信等关键技术和数据加密、身份认证、防病毒等信息安全技术的研究开发。加快先进信息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吸收,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撑软件,提高信息化装备水平和系统集成能力。

  加快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各领域信息化。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形成覆盖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实现部分政务网上办公,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化,加强社会公益性的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城市基础数据库系统,在公共收费管理和服务领域,大力推行IC卡系统,大力发展远程教育和远程医疗,推广网上查询、网上预订、网上宣传等面向大众的信息服务,提供多样化的信息产品;加强档案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信息技术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和面向社会的服务能力,促进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化,重点应用数字技术促进产业升级;应用计算机管理和辅助设计技术,改造传统生产流程和装备工艺;应用网络技术,提高企业营销能力和水平。积极促进金融、财税、贸易、工商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化,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十五”时期着重建设数字北京工程,加快电子商务工程、电子政务信息系统、科教信息系统、劳动社会保障和社区服务信息系统等应用系统工程建设,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信息应用服务体系。加快计算机和网络知识普及,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全面推行计算机和网络教育。加强信息化知识宣传,促进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在全社会普及,显著提高全民信息化意识和素质。加强信息化法制建设。

  三、拓展开放型经济

  抓住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带来的新机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迎接激烈国际竞争的挑战,发挥优势,趋利避害,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拓宽利用外资的领域,实施“走出去”战略,在更高水平上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首都对外开放格局,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实现开放型经济与经济增长和结构升级的相互促进。

  (一)积极适应世贸组织规则要求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各个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深入研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根据规则要求清理和调整有关政策法规,按照我国的对外承诺,对我市农业、工业、服务业分门别类地制定对策措施,增强国际竞争力。充分运用多边框架下能够享受的制度与政策,调整政府促进投资、贸易的方式,构筑有效的产业保护体系和经济安全体系。加快投资、审批等市场准入方面的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增加透明度,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基本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法规机制。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管理认证体系,显著提高出口产品的环境质量水平,改善竞争条件。加强对国际市场动态和世界经济发展趋势的研究,增强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性和应变能力。

  (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开放领域,加快推进商业、贸易、旅游、金融、保险、教育、文化、卫生、中介等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利用外资,把利用外资与经济结构调整、城市开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和水平,争取“十五”期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比“九五”时期有更大增加。加快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以中关村开发、商务中心区建设和申办奥运会为契机,以大项目为载体,积极引导外商特别是跨国公司,参与本市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城市危旧房改造等领域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充分发挥首都优势,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积极吸引世界知名的跨国公司和高技术公司,在京建立地区性总部和研发机构,开办投资性公司和参与创业投资。适应跨国投资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采用特许经营、投资基金、证券投资、BOT、收购兼并等多种中长期投资方式。积极争取国外政府、金融机构贷款,加强对国外贷款的全口径管理,控制外债规模,保持合理外债结构,防范外债风险。

  (三)主动参与全球化竞争

  着眼于全球市场,坚持市场多元化战略,深度开发港澳、北美、日本和欧盟等传统市场,积极开拓南美、非洲、东欧等新兴市场,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十五”期间市属企业累计出口达到230亿美元。坚持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优化出口结构,大幅度增加高新技术产品、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提高外贸出口的效益和水平。加快北京天竺出口加工区建设,促进加工贸易健康发展。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培育壮大名牌出口产品和外贸企业。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扩大旅游、教育、金融、保险、通讯、会计、法律等领域的贸易规模,积极探索发展技术、智力、信息等各类专业对外服务。改善进口结构,扩大产业结构调整和国民经济发展急需的高技术、关键设备和资源性产品进口。进一步加强首都机场、朝阳、丰台等口岸建设,完善以航空口岸为主导,铁路口岸和公路口岸为配套,陆港与海港直通式的口岸体系。建立健全外贸支撑服务体系,大力推行无纸贸易等新的贸易方式,提高贸易效率。

  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方面有新的突破。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投资设厂,开展跨国经营,建立营销网络,带动成熟的生产技术和能力向海外转移,获取发展经济所需的战略性资源。重点培育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跨国公司,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引导境外企业同本市企业联合对外投资。积极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加强对境外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同友好城市的联系与合作,进一步密切与世界各国在教育、科技、文化艺术等多领域的交流,以办好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国际会议和国际活动为重点,显著提高国际交流水平。加大对首都形象的宣传力度,提高北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加强与国内地区合作

  进一步扩大对内开放,加强与兄弟省区市的交流与合作,发挥首都功能,服务全国发展,实现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共同繁荣,增强北京在全国的辐射力。

  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继续做好本市与西部地区的对口支援工作,扩大与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合作以及教育、文化、文物等领域的交流。根据本市和西部地区发展的实际需要,大力发展与西部地区在电力、天然气等能源开发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北京科技、旅游、人才等资源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地区的开发建设,推动本市和西部地区的资产重组、产业优化升级。以优势产业为龙头,在西部地区发展配套产业,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参与西部地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发挥北京的教育优势,通过联合办学等多种途径,为西部地区加快培养各类实用技能型专门人才。积极支援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改善医疗条件。

  加强与周边地区的经济开发合作,带动首都圈和环渤海经济圈共同发展。进一步增强北京作为环渤海地区中心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拓宽合作领域,探索新的合作方式,力求在战略资源开发与利用、产业结构调整、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区域市场开拓、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各种生产要素的跨区域流动和优化配置,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实现区域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发挥首都科技、教育、智力优势,加快开发中关村科技园区,构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发展高水平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是新时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应对经济全球化和新技术革命挑战的重大举措。要通过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知识经济加速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知识经济发展基地。

  (一)开发中关村科技园区

  按照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十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中关村科技园区开发建设,使之成为推动科教兴国战略、发展市场经济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家科技创新示范基地,立足首都、面向全国的科技成果孵化、辐射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以及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加快园区功能开发。着重培育园区的商贸、研发、中试、孵化、人才培养和产业化基地功能。加快中心区建设,基本完成中关村西区开发和东区科学城的改造,推进软件园、生命科学园以及清华、北大等大学科技园的开发。建设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北扩工程、永丰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发挥各园区优势,合理分工,培育各具特色、具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名牌产品。海淀园要着重开发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成果孵化和商务商贸功能。丰台园要依托在军工、航天、机械等领域的科技资源优势,形成以光机电一体化、环保设备、航天技术为特色的产业发展格局。昌平园主要以生物工程和新医药为重点,同时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光机电一体化产业。电子城科技园(包括空港工业区)要发展成为信息产业研发、生产和出口基地。亦庄科技园要形成以外向型经济为主导的综合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时,积极推进各园区内传统工业企业的搬迁调整。

  建设完善的园区基础设施。引导各方面资金,集中力量,加大投入,加快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使基础设施的服务能力基本满足园区发展需要。建立便利的对外交通体系,加强各园区间的交通联系。建设园区路网,实现内部交通快捷。改造、建设中关村地区给排水、天然气、电力、供热和污水处理系统,全面改善园区市政配套设施,基本满足重大项目建设配套需要。把园区的能源和水资源供给纳入规划市区范围统筹安排,并严格制定标准,推广节能和节水技术,建设节能和节水园区。

  完成中关村宽带多媒体信息网工程,建设数字中关村、数字图书馆群、中关村电子商厦、信息化社区、远程高技术教育、网络协同研究平台等六项应用工程,建成园区管理、服务和商务等信息系统,使中关村科技园区成为数字化园区。

  营造富有活力的创业服务环境。深化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创造高效率的政府服务环境。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评估、项目策划、成果鉴定、咨询等中介机构的建设,促进技术贸易和技术转让市场发展。加强法制建设,制定有关法规,维护公平竞争。依法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加快为科技园区配套的居住区建设,利用区域内各种社区服务资源,搞好满足多层次消费需要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点设施、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设施及其它服务设施建设。搞好园区内沿河、沿路两侧绿化,建设形成贯通园区的绿色网络;加强各功能区、产业基地和居住区内的大面积公共绿地建设,营造丰富多彩的绿色休闲场所和生态景观。积极防治各类污染,显著改善园区环境质量状况。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解决高校校园、功能区、居住区及主要道路周边的环境脏乱问题。

  (二)构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

  以体制创新带动科技创新,构建首都区域创新体系,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环境,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增强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提供支撑和保障,更好地为全国发展服务。

  建立创新机制。加快产学研一体化进程,打破传统的部门、行业和条块分割,实现交流渗透和协同互动。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共建开放的研究实体。建立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投入机制。探索采取资本金投入、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加快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培育风险投资主体,健全高新技术产业投融资机制。积极发展开放式基金,探索运用建设债券、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筹集资金。加强科研条件建设,完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加强基础研究和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环保技术、航空航天技术等关键领域的技术开发和应用,增强可持续创新能力。

  整合创新资源。促进中央在京科技机构与本市各单位间的信息沟通与交流,采取开放、合作、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利用中央在京科技机构的研发能力和产业化能力,建立高水平的研发中心、重大科技示范工程和产业化基地。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大力支持和推动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境外各类经济、科技组织在京创建研发机构。积极聘请高水平的国内外专家和留学人员,提高研发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北京企业到国外设立研发机构。

  培育创新主体。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推进高新技术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完成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的企业化转制和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鼓励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有重点地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开发能力的骨干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到2005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产生一批世界先进的技术创新成果和有较高市场份额的高新技术产品,大中型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比重达到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投入占年销售额的比重达到5%以上。

  营造创新环境。着力完善首都创业孵化体系和首都经济创新服务体系。加强高新技术孵化器建设,重点支持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留学归国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专业孵化器、企业孵化器建设,鼓励外资与合资孵化器、国际企业孵化器的发展,进一步发展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合建设的孵化器,到2005年建成100个高新技术孵化器,形成完善的首都创业孵化网络。鼓励发展各层次创新服务机构,重点开展评估评价、人才培训、信息咨询、知识产权等各类专业中介服务,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创新服务水平。

  (三)发展高水平教育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接受高质量教育的需要,充分发挥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发展各种教育服务,提供更多教育机会,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创造教育发展的良好条件。

  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大力推进早期教育和学前教育。高水平、高标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在全国率先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加快发展研究生教育,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与培训,建设学习化社会。实行弹性学习制度,促进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相互沟通、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相互配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互衔接。扩大留学生教育规模,吸引海外学生在京接受高水平教育。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改革招生考试制度、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完善教育质量监控评价体系,建立素质教育水平评价制度。建立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机制,重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智育与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的相互协调、全面发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教师队伍优化的有效机制,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着重抓好中小学素质教育,适当缩减小学班级规模,实行因材施教。

  完善办学机制,改善办学条件。积极推进办学体制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引导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教育投入,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改革学校后勤管理体制,“十五”期间基本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根据城市改造和人口分布变化趋势,调整小学和初中学校布局,吸收社会资金,建设普通高中名校分校。进一步调整高等院校和中等、高等职业教育布局。加快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广泛应用,提高教育手段的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一批在全市和全国有重要影响和显著特色的示范性、标志性学校,“十五”期间使所有独立建制的中小学校能够上因特网。建好高等教育园区,支持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院校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大学,努力建设一批世界知名的院校和一流的学科。

  (四)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

  实现新世纪发展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培养和用好人才。要进一步加强人才资源开发,坚持把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切实抓好,调整人才结构,全面提高人才素质,造就一大批高素质人才,为首都现代化建设服务。

  加快培养专门人才。在党政系统、科教文化、企业管理等各个方面,培养和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领导人才队伍,加快年轻领导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在普遍提高劳动者素质的基础上,加快培养一批首都现代化建设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懂经营、善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使之能够及时掌握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新方法,不断适应首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引人、用人机制。鼓励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更新用人观念,加快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和社会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优化人才的专业和学历结构,促进人才在产业和地区间的合理分布。坚持公开选拔、招聘高级管理人才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吸引留学人员和国内优秀人才来京工作或创业。广泛开展国际间人才交流,按照国际惯例聘请国外专家,重点引进高新技术产业的优秀人才、知名的高级管理人才、科技教育界的学术带头人等。建立和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五、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十五”时期要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实施城市化战略,加快郊区城市化进程,提高市区现代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发展格局,显著增强首都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构建起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基本框架,在全国和世界面前树立首都城市发展的新形象。

  (一)完善城市发展格局

  实行城市开发建设重点的战略转移,构建市中心区—绿化隔离带—边缘集团—卫星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市格局,重点加快南部地区发展,建成绿化隔离带,加强卫星城开发建设,加速推进郊区小城镇建设,促进城市体系完善和空间布局优化。

  加快南部地区发展。着眼于缩小发展差距,以危旧房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加快南部地区的建设步伐,逐步实现与其他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倾斜政策,加大对南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重点加强道路交通设施的改造,加快给排水、污水、供电、供气、供热、电信等管线的铺设,建设完成广安大街改扩建、南中轴线改扩建、蒲黄榆路改扩建、106国道北京段等一批关系南部地区发展的重大项目,使南部地区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的状况明显改观。加快南部地区危旧房改造步伐,集中力量搞好前门、天坛、永外、牛街、天桥、菜市口等危改区的改造,使南部地区的居住状况和环境明显改善。优先安排南部地区的公共建筑和商业设施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体育设施和大面积绿化休闲广场。加快前门大栅栏地区整治改造。加强南部地区水系综合整治,实施凉水河截污清淤工程,改善水质状况。加快南部地区发展,是关系首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大事,全市各方面都要积极支持,南部地区也要创造条件,发挥优势,加快发展。

  建成城市绿化隔离带。严格控制市区建设用地规模,防止粗放扩张,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以植树造林为主,在城近郊区建成125平方公里的绿地,形成环绕市区的绿化隔离带,促进城市发展格局的完善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加快卫星城开发建设。卫星城的发展要为分担市区功能和带动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加强卫星城的规划,提高整体设计水平和建设质量,根据各自的发展条件,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创造各具特色的卫星城形象。有步骤地引导一些高校、科研单位、机关单位以及相配套的中初等教育机构、卫生机构、文体设施等向卫星城扩散和迁移。“十五”期间,重点发展通州、昌平、亦庄、黄村、良乡、顺义六个卫星城,使之成为现代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基地,分担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物流集散等方面的功能,成为市区人口转移的主要地区。延庆、怀柔、密云、平谷、门城镇等卫星城要成为本地区的综合经济中心和旅游服务基地,带动本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加强卫星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好卫星城与市区之间的交通联系问题,及早完成公路一环、公路二环和京密高速公路建设,提高通行能力;规划建设轨道交通体系,密切与市区交通联系。加强卫星城能源、水利、环保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高质量的生活服务体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人口和产业向卫星城转移过程中存在的户籍管理、住房制度等方面的问题。

  加速推进郊区小城镇建设。充分发挥小城镇在集聚农村人口、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方面的作用,通过小城镇建设,提高郊区城市化水平。“十五”期间,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设施配套、环境优美、增强特色的原则,重点抓好昌平小汤山镇、顺义后沙峪镇、通州宋庄镇、大兴西红门镇、怀柔杨宋镇等33个中心镇的建设。加快小城镇二、三产业的发展,根据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吸引乡镇企业和各种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聚。实施户籍管理新政策,引导农村人口向小城镇集中。加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创造小城镇发展的良好形象。

  (二)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立足不断增强首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和国际交往中心的基本功能,进一步开拓适应现代化国际大都市需要的商务服务、物流集散、会展旅游等功能,着重搞好主要功能区的建设和城区危旧房改造,提高市区现代化水平,树立新的城市形象。

  加快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坚持规划先行,高标准地完成北京商务中心区的详细规划,统筹考虑安排好商务中心区的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整体风貌设计和环境形象塑造。加强功能开发,着重增强商务中心区的集散功能、管理功能和服务功能。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外资金融保险机构、国内外大企业总部、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聚集,提高商务中心区集聚和扩散生产要素的能力。全面改造市政配套设施,基本满足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加快智能化、高效率的服务系统建设,显著增强为国际商务活动服务的能力。推进土地开发和功能置换,全面完成区域内工业企业的搬迁。“十五”期间,力争基本完成核心区的开发建设,建成一批标志性项目,初步展示商务中心区的整体形象。

  加强重点功能区开发。基本完成金融街沿二环路一侧的开发建设,形成金融管理和服务密集的金融功能区。建成以王府井和西单为重点的现代化商业中心区。建成以前门—大栅栏地区为重点的传统文化特色商业区。建设一批包括城市广场和大面积城市公共绿地在内的永久性开放空间。规划建设以开发传统文化资源为特色的琉璃厂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以集装箱到发及联运为主的现代化综合物流基地,并在市区边缘建设和完善一批物流中心,形成现代物流体系。

  加快城区危旧房改造步伐。通过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等措施促进危旧房改造。采取必要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外资和外埠资金投向危改项目的房地产开发,组织成片危旧房改造地区土地一级开发。加大政府投入,充分发挥市房改资金支持危旧房改造的作用,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性贷款。加强危旧房改造的协调服务,积极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力争到2005年基本完成城区现有危旧房改造。

  (三)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风貌

  坚持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关系,保护和发扬古都风貌,初步形成既保持古都风貌、又富有现代气息的城市风格。

  突出保护重点。重点保护皇城、传统城市中轴线、历史文化保护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城市水系和古城基本格局,体现古都基本风貌。对划定的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积极探索有利于保护的管理办法,以保护为主,进行小规模改造,保留代表历史风貌的标志性建筑。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地下文物埋藏区,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文物建筑的抢险修缮整治,进行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扩大保护范围,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外分散的、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较为完整的四合院民居及某些文物古迹和近现代建筑,尽量予以保护。

  整治恢复部分历史文化景观。重点对城市河湖水系进行整治。结合城区污水截流,恢复、整治北京河湖水系,争取到2005年完成城市主要河湖的整治,建设形成完善的城市水系,达到水清、岸绿、流畅的目标,有条件的河段实现通航。搞好中轴线、皇城、朝阜路、国子监街、什刹海地区的古建修缮。有步骤地进行圆明园遗址、明北京城墙遗迹、先农坛、东岳庙、宛平城、莲花池等文物古迹的修缮整治。完成对颐和园、天坛等重点文物古迹周边地区环境的治理。

  加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工作。落实《北京旧城历史文化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根据各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文化内涵和特色,优化土地使用功能。加强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规范改造与开发,力求使保护区内新的建筑与古都风貌相协调。制定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总体规划和相应的名城保护地方性法规,依法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四)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坚持城市基础设施适度超前、优先发展。重点加强城市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影响城市正常运转的薄弱环节,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

  改善城市交通。以建设交通便捷之城为目标,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坚持交通先行,进一步加强交通设施建设,改进和加强交通管理,完善城市道路网和轨道交通网,建立以公共交通网络为主体、快速交通为骨干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

  进一步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十五”期间力争新建轨道交通线路100公里以上,新建、改扩建道路200公里以上,新建公路700公里以上。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快建设北京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和地铁五号线、八通线、春颐支线、望京支线等一批项目。加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道路以及环路快速联络线建设,完善城市快速交通网。加快二环路内主干路网建设,继续实施好市区路网加密工程。加快停车场建设,基本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大力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公共交通线网,增加公交专用道,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交枢纽站和运营场。配合铁路部门搞好京沪高速铁路北京段、北京站至北京西站地下直径线、北京北站改造、北京南站改造等项工程的建设。

  把加强交通管理作为改善城市交通的关键环节。在市中心区采取限制性的交通措施,集中力量发展连接中心区与边缘集团和卫星城的大容量轨道交通和市区地面公共交通系统。建立健全交通法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加强机动车管理,使机动车辆增长与道路增长相适应。建设国际一流的交通指挥系统、调度系统,积极应用智能化交通等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水平。继续实施好路口改造工程,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加强停车管理,提供交通疏导信息,减少无序交通量。

  优化城市能源结构。以建设清洁节能城市为目标,大力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幅度降低煤炭消费的比重,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消费比重,逐步建立起市场化的优质能源供应体系。到2005年,使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消费在能源终端消费中的比重达到75%左右,为改善首都大气环境创造良好条件。

  加快陕北天然气进京市内扩建工程、地下储气库及输气管线建设,开工建设并完成第二条陕京长输管线,同时积极做好接收俄罗斯天然气和海外液化天然气的准备。改善电力供应结构,建设完成北京第三热电厂300兆瓦燃气机组,对高井电厂进行改造。今后不再新建燃煤电厂,新增用电负荷主要依靠引进外部电源供应。加强城市中心区电网建设,提高供电可靠性。改造农村电网,降低电网损耗。完成高碑店热电厂供热管网工程,实现东西联调联供。积极发展燃气采暖。积极开发利用地热能、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

  继续把节能工作摆在重要地位,积极推广工业节能、建筑节能、采暖供热系统节能、垃圾焚烧热能回收利用技术;采用先进节能技术工艺,进行节能技术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完善地方节能政策法规和管理体系,适当提高技术标准,大力开展节能新产品和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十五”末期,力争使工业用能的年增长率从九十年代的4.4%降至1.0%左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年均降低6%左右。

  保障城市供水。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建设官厅水库饮用水源恢复工程,争取“十五”期间逐步改善水质并最终恢复饮用水功能。加强供水设施建设,增加供水能力,建成第十水厂,扩建田村山水厂,完成西南郊调蓄水厂,新增市区自来水日供应能力68万立方米。加快城市供水干管建设,完善供水管网,重点解决好城市南部和西部地区供水设施不足问题,基本解决十个边缘集团地区的生活供水问题。

  维护城市安全运行。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工作,全面建立起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救灾指挥系统、减灾行动系统组成的全市统一综合防灾减灾系统。重点做好防震减灾和消防工作。建立地震监测预报、震前预防和震后应急三大工作体系。加强防震减灾中心设施建设,实施首都圈防震减灾示范区工程,完成防震减灾指挥系统等项目建设,开展地震活动断层的探测,加强防震技术的研究与应用,提高防震减灾的应急能力。加快消防设施的建设,完成消防调度指挥系统改造扩容工程,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抢险能力。进一步完善“西蓄、东排、南北分洪”的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完成西郊蓄洪回灌、永定河滞洪水库等防洪工程。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做好干旱、洪涝、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灾害的防灾减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加强劳动保护,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提高城市防空和抗毁能力。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五)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

  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城市管理思想、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和管理方式的创新,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城市运行重点环节的管理,显著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适应首都要求的现代化城市管理体系。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作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提高规划的透明度。认真实施并适时修订《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和控制范围规划》、《北京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以及远郊县(区)的区域规划和卫星城总体规划。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城市绿化系统、国家和市级风景名胜区等一批重点规划,逐步完善城市规划体系。进一步加强规划立法,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继续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重点理顺市区两级在城市管理中的职能划分,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重心向区、街下移,完善“统一领导、各司其职、规范管理、强化基层”的城市管理格局。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引入竞争机制,深化市政公用企业经营管理方式改革,逐步向社会化、市场化、企业化过渡。加大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力度,消除管理死角。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的基础性工作,着力引导、规范和促进社区建设,培育社区组织,建立完善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街道体制改革,强化街道综合管理职能。加强城乡结合部的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推进综合执法,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严格依法办事。

  六、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防治环境污染、建设良好生态环境为重点,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良性循环。

  (一)治理环境污染

  继续以防治市区大气污染为重点,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到“十五”末期,使全市大气、水体及城镇地区声学环境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水平显著提高。

  大气污染防治。在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的同时,禁止原煤散烧,大力推广使用工业型煤、水煤浆和低硫、低灰份优质煤等洁净煤,发展集中供热,减少煤烟型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尾气排放,“十五”末期开始执行相当于欧洲2号标准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通过发展清洁燃料车,严格执行机动车淘汰报废制度,加强车用油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等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扩大城市绿化面积,逐步消灭裸露地面;严格施工工地环保管理,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的防治,逐步扩大道路水冲、机扫面积,控制扬尘污染。到“十五”末期,使市区主要大气环境质量指标年均值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市区空气污染指数(API)达到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占全年的70%以上。

  水污染防治。保护地表及地下饮用水源,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地表水综合整治。到“十五”末期,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到国家标准。防治农村水源污染。保护地下水水质,逐步提高、恢复地下水水位。治理凉水河、莲花河、小龙河。落实《海河流域防治规划》,实施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建设,建设清河、吴家村、小红门、卢沟桥等污水处理厂,同时建设相应的污泥消纳处理设施。结合城区改造对旧沟和合流下水道进行更新改造,加快建设市区污水截流管线。到2005年使市区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260万吨左右,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实现市区和城近郊区河湖水环境根本改观。郊区城镇共形成二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0万吨以上。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强城市垃圾的全过程管理,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全面实行垃圾收费制度,加强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监管。建设和完善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系统,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和处理,提高垃圾资源化率。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郊区城镇、村镇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和消纳场所建设。提高环境卫生的技术水平和机械化程度。提高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完成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示范工程建设。到“十五”末期,使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资源化率达到3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工业污染源防治。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使排污企业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在重点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水平。加速削减冶金、电力、建材和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结合市区工业搬迁和郊区小城镇建设,减少市区污染,控制郊区工业污染。到“十五”末期,工业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在目前基础上再削减30%以上。

  噪声、电磁、辐射(放射性)等污染防治。加强对社会噪声的管理,减轻居住区周围餐饮、娱乐业和施工噪声,控制交通噪声发展;提高道路、住宅的减噪抗噪设计标准。加强电磁辐射源申报登记、建设审批和监测管理工作。对放射性污染源和废物产生与排放做到全面有效监控,放射性废物、废源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积极探索并加强光污染防治。

  (二)改善首都生态环境

  以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为重点,以全面改善首都生态环境为目标,加快构筑首都绿色生态屏障,着重搞好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和保护,逐步实现首都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

  建成三道绿色生态屏障。以燕山、太行山绿化工程、前山脸爆破造林工程为重点,建设山区生态圈,开展退耕还林、还草,使林木覆盖率提高到70%以上。以 “五河、十路”和农田林网建设为重点,搞好绿色通道建设,构筑平原生态圈,使平原地区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5%以上。以首都绿化隔离地区建设为重点,形成城区生态圈。

  加强重点区域的生态建设和保护。水源保护区以涵养水源和保持水土为核心,加强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建设,搞好水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提高水源涵养和保护能力。“十五”期间,加快建设密云水库和怀柔水库上游水源地水土保持工程,营造水源涵养林;加快官厅水库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搞好第八水厂防护区水源防护林建设。深山绿化与水土保持区以保持水土和防治山洪泥石流为重点,加强天然林保护、防护林营造,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山洪泥石流防治等工程建设,控制水土流失,防治与减轻自然灾害,形成山区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浅山景观生态区以生态旅游和观光农业为特色,营造风景林,建设名优特果品生产和林果良种繁育基地,发展节水型高效农业。风沙治理区以防风固沙林网建设为基础,加快五大风沙危害区综合治理,完成1.3万公顷沙地、10.9万公顷潜在风沙化土地的综合治理。平原生态与节水农业区要大力发展节水农业,综合治理水土环境污染,全面实现农田林网化和四旁绿化,建设绿色通道和森林公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设15~20个自然保护区。加快8个国家生态环境建设重点区县的建设。搞好远郊区卫星城、中心镇、建制镇环城林和村镇片林的建设。

  加强市区绿化。在抓好街道、居住区、公共场所等绿化建设的同时,集中建设好市区中心大面积公共绿地。加强新建道路和城区重点道路及水系两侧的绿化建设,形成中心城区的道路、水系绿化网。通过拆房建绿、破墙透绿、见缝插绿等措施,不断提高绿化覆盖率。提高新建成区和危旧房改造区绿地面积标准。大力发展垂直绿化,合理配置、优化品种,形成以树木为主,乔木、灌木、花草结合的种植结构,提高城市绿化美化水平,力争形成比较完善的绿色基础设施体系。加强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与管理,把首都建成一流园林城市。

  (三)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

  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是关系首都生存和发展的长远大计。“十五”时期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水资源、土地资源的保护与节约,提高矿产等其它资源的利用率。

  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建设节水型城市为目标,采取“量水而行”的原则,坚持开源节流并举、节流优先,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加强水源保护和涵养,减少地下水开采,积极实施人工降雨和人工补水工程,利用大气水努力增加补给。积极开展雨水截流和雨洪利用,建设雨洪拦蓄工程,回补地下水。逐步实现市区城市自来水与自建设施供水(自备井)的管网连接,并进行统一调度,争取市区地下水平水年不再继续超采,丰水年适量回补。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和节水型服务业。提高全体市民的水资源忧患和节约意识,调动全社会节水的积极性。积极应用节水技术和措施,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大力倡导家庭节水。积极开展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力争到“十五”末期日污水回用达到50万吨。采用征收水资源使用费、开展水资源使用权交易等经济手段,优化水资源配置和使用,推动节水和污水资源化再利用。加强水资源动态监测。

  加强土地资源保护和利用。强化政府土地管理职能,切实保护耕地。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后备资源,保持耕地总量占补平衡。强化对农用地管理和转用审批,严格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加强近郊区、远郊平原区、山谷盆地、河川谷地等重点区域的耕地保护和对基本农田的管理。加强对土地利用的分类指导,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市区用地规模,适当安排卫星城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村镇建设外延扩大和占用耕地、林地,优先安排交通、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加强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非金属建材、地热等与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优势矿产资源的勘查,实施资源保护政策,大力推行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满足城乡建设的需要。

  (四)促进人口健康发展

  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加强外来人口管理,调整人口分布,积极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严格控制人口总量。继续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建立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调控体系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改进计划生育服务,促进优生优育。强化对外来人口、人户分离人员、城乡结合部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在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同时,鼓励高素质人才在京落户。

  加强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以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和维护首都政治稳定、社会安定为出发点,根据居留时间长短加强外来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提高就业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法制观念,依法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基本形成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流动有序的管理新格局。

  调整人口分布。鼓励市区人口向卫星城和小城镇转移,改变人口过于集中在市区的状况,缓解市区基础设施和发展空间的压力。逐步探索实行有差别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价格政策,降低边缘集团、卫星城的生活成本,增强对市区人口转移的吸引力。鼓励山区人口向山外流动,对自然资源匮乏、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继续进行人口搬迁。

  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采取切实措施,加快老龄事业发展。坚持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相结合,建立和完善老年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互助制度,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大力兴办公共养老设施和活动设施,到“十五”末期使全市养老设施总床位达到3万张。依托社区积极发展老年服务产业,建立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

  积极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不断提高妇女的综合素质,培养女性人才。切实保护和维护妇女在参政议政、文化教育、就业与劳动保护、卫生保健、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不断发展儿童事业,为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重视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残疾人康复、教育、体育设施,提高城市无障碍设施水平,满足残疾人的需要。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改善残疾人状况。

  七、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推进社会发展的机制创新,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发展体系,力争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居住环境、创造发展机会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使首都社会发展综合水平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方便、健康和幸福。

  (一)扩大城乡就业

  调整就业结构,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加快服务业发展,特别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和为高新技术产业配套的现代服务业,扩大就业岗位和渠道。积极发展中小型企业特别是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充分发挥城乡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吸纳劳动力就业方面的作用。通过建立阶段性就业制度,推行弹性就业形式,引导劳动者转变择业观念,鼓励从事多样化有报酬的劳动,缓解就业矛盾。

  健全劳动力市场,促进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建立和规范各种职业介绍和就业服务中介机构,形成公益性与产业化相结合、覆盖城乡的职业介绍服务体系。健全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网络,加强对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劳动者、企业的合法权益,逐步实现就业工作法制化。

  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职业技能开发、在职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全面推行劳动预备制培训,到“十五”末期使初高中毕业生第一次就业前培训率超过90%。

  (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政府为主导,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努力构建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到2005年,基本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完善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

  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把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加快建立公务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完成养老保险制度的配套改革,形成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老、遗、残一体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形成包括公务员医疗补助、大额医疗互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以及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加快相关配套改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制约机制,完善医疗保险的费用支付办法和费用控制办法。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基本形成与市场就业机制相适应的失业人员生活保障和促进再就业的失业保险运行机制。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不断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水平。适时推出生育保险制度。发展职业康复事业,帮助工残职工从事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劳动。

  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村初级卫生保障服务体系,重建、完善合作医疗;按照民办公助和自愿参加的原则,建立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政府适当支持的筹资机制,逐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巩固和发挥家庭养老的功能,探索推行适合首都农村特点的养老制度。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的原则,稳步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时开展个人储蓄、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险。

  鼓励发展企业补充保险及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企业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补充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参加补充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情况完全挂钩;商业保险要通过增加服务项目和服务范围,满足经济状况较好的单位和人群的高层次保障需求。

  推进社会保障事业社会化。剥离企事业单位承担发放社会保险金和管理社会保障对象的社会性职能,建立真正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与企事业单位脱钩后,社会保障金由社会机构发放,人员由社区统一管理。继续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加大社会救济力度,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和社会互助。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总体要求,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社会化进程,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到2005年基本形成以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骨干、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居家供养为基础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

  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积累水平。建立可靠、稳定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确保个人帐户积累制的顺利过渡和实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支出比重。结合国有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提取补充资金。强化和改进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实行全额缴付结算方式;依法规制欠缴、拒缴行为,保证当期保险费收入。强化对各类企业的劳动保障监察,保证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基金运营效率和投资收益率,实现保值增值,使资金运行步入良性循环。

  (三)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适应满足城乡居民提高健康水平的需要,进一步加快卫生、体育事业发展,大力推进产业化,形成多层次的服务体系。

  深化医药卫生事业改革。推进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加快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进程。完善并推广“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医疗收费体制改革,规范对医疗卫生机制的补偿机制。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加强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资源,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兴办卫生机构,基本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合理分工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推进医药和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药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大力发展预防保健事业,建立、完善城市卫生应急处理体系和预防保健体系,加强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及重大疾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

  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以居民健康为中心的社区卫生服务新模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初诊、转诊制度,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提高农村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实施农民健康工程,扩大农村合作医疗的行政村和农村人口的覆盖面,增强农民抵御疾病的能力。

  大力发展体育事业。以申办奥运会为契机,大力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精心组织,努力办好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第13届亚洲杯足球赛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全面落实全民健身计划,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国民体质监测系统,以学校、社区、乡镇为重点,大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发展老年人、残疾人体育,争取到“十五”末期使全市国民体质的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青少年体质明显改善。深化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推动体育社团和体育俱乐部的发展。通过举办体育赛事和国际体育博览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体育产业。进一步加强国际体育交流。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的原则,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健全社区服务组织,创造现代文明社区,进一步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实现居民基本生活服务不出社区。

  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开展社区福利服务,解决“老幼孤残”等特殊群体的生活困难。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发展全科医疗,普及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基层医疗保障能力。搞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推进社区就业服务,完善社区就业服务网络,促进社区内失业人员、无业人员再就业。完善社区文化体育设施,丰富居民业余生活。大力开展社区教育、科技服务,提高居民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开展社区法律服务,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强化社区安全服务,建设文明安全社区。

  促进社区服务产业发展。建立基层政府和公众广泛参与的社区规划管理制度,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以街道、居(家)委会为依托,充分调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和居民群众等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合理配置社区资源,提高社区资源使用效益。把社区服务与发展地区经济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社区服务的产业化。

  加强住宅区建设与管理。实施居住区开发示范工程,鼓励建设开发各类特色功能小区;引入竞争机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和服务标准,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基本形成清洁、优美、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

  (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十五”时期要把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市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一个明显的提高,在实现小康的基础上向初步富裕迈进。

  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低收入者的收入。“十五”期间,扣除物价因素,城镇居民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上。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规范社会分配秩序,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防止收入分配差距的过分扩大。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要不断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增加城乡居民居住面积,千方百计解决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到2005年力争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增加到18平方米。适应轿车、因特网进入家庭的趋势,加快道路、通信、有线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拓宽消费领域,增加居民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性消费。采取鼓励消费政策,扩大信贷消费的种类和规模。丰富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医疗保健水平。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线等相关标准,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逐步减少低收入面。通过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

  八、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证。“十五”时期,要继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以建首善、创一流为目标,不断完善和增强全国文化中心的功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努力创造一流的市民素质、服务水平、文化氛围和社会风气,使首都的精神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坚持不懈地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教育,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提倡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形成全民奋发向上的强大动力。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思想道德体系,不断强化“首都意识”,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建设。加强公民诚实守信的道德教育,在全社会强化信用意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建设好一批青少年活动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完善科普工作机制,提高市民科学素养。反对封建迷信,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深入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搞好国防动员工作,提高全民国防意识。

  (二)大力发展先进文化

  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出发,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首都文化事业,充分发挥首都文化资源优势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发展档案、文物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生活质量。

  加强马克思主义的研究和宣传。重视对社会思潮及其表现形式的研究和引导。积极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增加资金投入,加强对理论和实践重大问题以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研究,推进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各项事业,加强对新闻舆论、国民教育、社会文化、休闲娱乐等各种思想文化阵地尤其是新闻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扩大先进文化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实施精品工程,创作和生产出更多的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欣赏性于一体的文艺精品。加强群众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发展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等各类群众文化事业,形成覆盖全市的群众文化活动网络。不断提高“春节庙会”等全市性传统文化活动以及各区县有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的整体水平。按照国际水准,办好北京新年音乐会等标志性文化活动。扩大与各省市、港澳台地区以及国际间的文化交流,办好重大政治、体育、经贸、科技活动中的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进一步提升首都文化的国际地位。

  加强文化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对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在满足普遍性需求的基础上,集中建设好国家大剧院、北京国际展览体育中心、北京电视中心、北京天文馆改扩建等一批与首都地位相称的标志性文化设施。高水准地建成一批城市文化雕塑。重视并加强社区、乡镇(村)的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各企事业单位内部设施向社会开放,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活动场所。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博物馆、档案馆、美术馆、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馆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文化资源,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管理体制和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经营环境,促进首都文化市场繁荣健康有序发展。强化文物保护意识,切实保护和利用好文物。整合文化资源,扶植优势文化产业集团,引导和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电子出版物、网络传播等新兴文化产业健康发展,逐步形成以新闻出版业、广播影视业、广告业、演出业、娱乐业、美术品经营业等为主体的文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规模扩大和水平提高,使文化产业成为首都经济新的增长点。

  (三)全方位创建文明城市

  全方位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全面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创建文明社区为重点,把社区建成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坚强阵地。通过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居民区、文明居(家)委会、文明村、文明户等活动,提高市民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进规范化服务达标,树立行业新风,纠正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切实搞好文明旅游景区创建活动。发挥军地双方优势,继续加强军警民共建活动。

  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城市形象的环境脏乱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拆除各类违章建筑、占路市场及城市河道两侧的集贸市场,整治好脏乱严重的城乡结合部。加快环境优美街道、小区建设。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的环境建设和综合管理,更好地发挥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示范作用。

  九、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规范上市、中外合资和相互参股等形式,实行股份制。加强企业管理,突出抓好资金、成本、质量三个主要环节,采用高新技术改进管理,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提高企业的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型企业。

  “十五”时期要按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要求,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改善经济调控,实现体制创新,创造富于活力和效率的发展环境;切实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努力维护首都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各项事业蓬勃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

  (一)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按照大力推进体制创新的要求,大胆探索,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力争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在形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上迈出较大步伐。

  大力培育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突出抓好国有企业改革这一中心环节,深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完善三级国有资产管理和营运体系,建立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规范的监督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建立和完善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部门、行业垄断和地区壁垒,进一步开放市场、放开价格,建立有效的市场调节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重点培育和建立比较完善的资本市场,充分利用证券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增加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土地、劳动力、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

  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巩固和深化市级政府机构改革的成果,按照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推进区(县)和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工作的主要着力点放到调控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平、管理公共事务、监管国有资产等方面,集中精力搞好综合调控和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反腐败力度,克服官僚主义,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健全决策专家咨询机制,积极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加强协调服务,建立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实施政府创新工程,全面加强政府管理。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定推进政府管理体制创新、公共服务创新的制度和办法,培育政府创新机制。在政府各级组织中,大力提倡创新。建立政府部门内部工作程序,制定工作和服务标准,实现程序化管理。加强政府管理现代化、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府,提高政府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知识含量。

  按照政事分开和“脱钩、分类、放权、搞活”的原则,遵循社会化方向,积极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合理划分职责,逐步取消行政级别,促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向企业发展。按照政社分开的要求,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提高各种社会中介组织自我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深化重点领域的专项改革。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项目,要逐步转向在政府政策引导和调控下,以企业为主体,民间和外商共同参与投资。推进筹融资渠道多样化,增加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促进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基本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继续做好现有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深化租金制度改革,发展已购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的交易市场。大力发展住房金融,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方向,发展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与商业银行贷款相结合的组合住房贷款业务。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外贸等其他领域的改革。

  (二)增强经济调控能力

  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综合运用计划、财政、金融、价格等手段,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证经济稳定增长,为首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提高经济调控水平。改革计划管理方式,增强发展计划的宏观性、战略性和政策性。健全经济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企业的信息咨询服务,提高市场主体把握市场和科学决策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健全转移支付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税费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严格财政监督管理,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共财政框架。深化金融改革,改进金融服务,推进金融创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银行资产质量。注重发挥中央在京金融机构的作用,办好地方金融机构,集聚资源,形成合力,更好地发挥金融对首都现代化建设的整体推动作用。继续深化价格体制改革,逐步理顺价格体系,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完善粮食储备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保障首都市场供应。

  继续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努力保持投资、消费的适度增长。在效益提高和结构优化的基础上扩大投资需求,保持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8%左右的增长速度。保持消费需求的增长略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十五”期间,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均增长10%左右。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十五”时期要根据经济体制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实施依法治市,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法制基础和法治环境。

  全面实施依法治市。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推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制定和完善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入世贸组织以及现代化城市管理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在知识产权保护、网络服务、资源环境保护和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完成一批急需的立法项目,为促进新世纪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依法行政、从严治政,推进政府工作法制化。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强化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建立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和责任约束机制,加强权力监督,促使廉政建设的法制化。实现行政机构、职能和编制的法定化。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积极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工作,落实行政赔偿制度。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完善司法保障,强化司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律师、公证、仲裁制度,规范法律服务队伍和法律服务市场。加强执法活动、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群众团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社会调节作用。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深入细致地做好侨务和对台工作。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扩展群众参与讨论、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民主权利,提高决策透明度。推进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加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程序,使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推进依法建制,以制治村;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认真解决好新时期农村各种矛盾,把郊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到新水平。全面实行厂务公开,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行使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四)确保首都社会政治稳定

  把确保首都稳定作为第一位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为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各种破坏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活动,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遏制重大刑事案件的发生,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加快政法基础设施、信息网络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步伐,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有效的治安预警系统、指挥决策系统、警务运转系统和监督管理系统。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建立健全基层治保组织,形成居(家)委会、内部单位和繁华街区“三位一体”的创安工作格局。大力推进“科技创安”工程,加强社区防范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完善群防群治网络,提高社会整体防范水平。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助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加大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基本消除治安乱点。高度重视、妥善处理好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建立和完善调解、处理矛盾的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结 束 语

  实现“十五”计划纲要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需要建立行之有效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要认真制定、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与预算,分年度落实好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对所负责领域的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好纲要规划的内容;各区县政府要贯彻本纲要精神,制定和实施好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依据本纲要编制和落实好各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完善专项规划体系,为纲要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通过深入宣传纲要,促使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府意图与政策导向,引导其自觉参与规划实施。要加强规划的实施监测和监督检查,及时跟踪分析规划执行情况,提高规划实施水平。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特别是加强对关系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落实情况的考评,保证纲要的整体执行成效。

  本纲要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其主要指标是预测性和导向性的。规划实施期间遇到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重要原因,可以对规划进行调整,由市政府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