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数据中心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数据中心项目节能审查的若干规定》(京发改规〔2021〕4号)相关工作要求,为依据节能审查意见和节能报告做好取得节能审查批复的数据中心项目的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数据中心项目年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核实评价技术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试行期间,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联系人:节能环保中心  李  航;联系电话:55591117)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