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民航大学博士教师招聘人员公告

  2023年07月14日讯: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20人,具体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条件:博士教师一般不超过35周岁,副高级职称教师一般不超过40周岁,正高级职教师一般不超过45周岁。计算的时间节点为2023年12月31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满足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学科专业、专业水平等条件,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8.满足岗位其他要求和相关业绩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向校内用人单位报名,报名最晚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0日。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用人单位招聘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个人简历(从高中至今,时间连续,间断不得多于2个月);

  2.全部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取得,请提供学业成绩单等证明材料,外文材料同时提供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职称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留学经历等材料;

  3.个人应聘信息中的重要成果以及反映本人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的代表性成果(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等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半月视报名情况组织考试。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2,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四)考试

  用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开展考试,主要包括:面试考核及心理测评。面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报告、试讲、面谈,半数以上评委通过为面试合格。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候选人。

  面试考核前,应聘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政治把关考察

  政治把关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

  (六)复核把关

  学校对用人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复核把关。

  (七)体检

  体检在全国三甲医院或学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复核把关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或考试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3

  中国民航大学

  2023年7月14日

  附件下载:

  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博士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pdf

来源:事 业 单 位 招 聘 考 试 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