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在北京驾驶人记满 12 分后如何处理?
回复: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累计记分到达 12 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可通过车管分所窗口、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bj.122.gov.cn)或使用“交管 12123”手机 App 申请满分教育。驾驶人分别完成现场教育及网上教育相应时长后(如选择 7 天现场教育则无需网络学习),可到各车管分所窗口预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律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 继续参加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到达 12 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 24 分以上的,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律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还应参加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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