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问:北京市哪些单位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回复:

所有依法成立的单位均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些单位是:

①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

③ 企业;

④ 社会团体;

⑤ 民办非企业单位。

在职职工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的和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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