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问:如何打印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即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办?

回复:

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gjj.beijing.gov.cn),点击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 进入“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点击“注册用户登录”, 使用已注册的账号、密码登录。首次登录的职工需注册为注册用户。

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左侧“我的账户”,点击“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进入信息查询界面。输入查询起止时间(查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选择业务明细类型和操作平台后,点击 “查询”,页面下方“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栏中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记录,点击“打印”按钮,完成自助打印。

第二种方式为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可以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① 受托人为单位经办人的,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② 受托人不是单位经办人的,受托人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的任意管理部或受托银行代办网点打印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

问 如何开具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

单位可向选定的经办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需提交材料如下:

① 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中,申请单位应清楚写明需要证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申请开具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的用途。申请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 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单位经办人办理上述申请,只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若不是单位的单位经办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单位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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