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北京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或急诊待遇享受年度?
回复:
门(急)诊待遇享受年度为每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符合参保条件之日起 90 日内办理参保交费手续的,自参保交费的当月起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上年度参保人员在本年度连续参保交费的可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未连续参保交费的不享受门(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当年符合参保条件且参保交费的,视为连续参保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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