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问:哪些情况视同工伤?

回复: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①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 48 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②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③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第①项、第②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第③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关注【大京事】微信公众平台,回复“社保”可查询最新北京社保、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