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办理临时救助的条件是什么?
回复:
( 一) 急难型临时救助: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 二 ) 支出型临时救助:本市户籍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⑴ 家庭年收入(申请之日前 12 个月收入总和)扣除申请前 12 个月内发生的家庭生活必需支出后,其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⑵ 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认定标准。家庭生活必需支出是指:
①各类保险、救助以及赔偿后的个人承担医疗费用;②政府和社会资助(救助)后的个人承担的学费、住宿费等基本教育费用。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要开展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救助,以及属于疾病应急救助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