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对成绩有异议怎么办?
回复:
考生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以向考试中心提出复查申请, 申请复查需遵守如下规定:
① 成绩复查只限于主观题考试成绩的复查,客观题(使用答题卡作答部分)成绩不在复查受理范围之内;
② 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须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含节假日),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频道下载并打印《复查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后将《申请表》交至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办公大厅;
③ 成绩复查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本人不能参看试卷。成绩复查内容只涉及考生在试卷上的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
④ 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评阅的试卷,原则上在考试成绩公布后两个月内将复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如确因评卷、登分过程中的失误造成考生成绩错误的,由考试中心报相关部门确认后纠正;
⑤ 由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评阅试卷的,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接收考生的复查申请,具体抽卷复查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如考试主管部门对成绩复核有特殊规定, 则按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⑥ 对于同一考试科目,复查申请只受理一次;
⑦ 由于考试成绩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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