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可以申报职称评审?
回复:
与北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 1 年以上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要求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中央在京单位、外省市等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或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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