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毕业生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需要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吗?
回复:
根据《关于进一步简化优化本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手续的通知》(京人社毕发
〔2019〕3 号)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毕业生到本市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不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不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用人单位可参考档案中的录用(聘用)手续材料、社会保险参保交费记录或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 认定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档案转递时,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人事档案的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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