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问:北京失业人员如何办理失业登记?

回复: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要求的本市户籍劳动力及港澳台劳动力应持下列材料,到户籍或常住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办理失业登记。

① 居民身份证或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 本市核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③ 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书面材料或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注销材料;

④ 《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

在本市居住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持上述相关材料到常住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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