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有哪些?

问:在北京,阶段性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条件有哪些?

回复:

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①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② 在京参保交费不足 1 年或参保交费满 1 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

执行时间为 2020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

至 2021 年 6 月。

阶段性实施临时生活补助申请条件:2019 年 1 月 1 日之后在京有参保记录但累

计参保不满 1 年的失业农民合同制工人。

执行时间为 2020 年 5 月至 12 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 2021 年3 月。

温馨提示:关注【大京事】微信公众平台,回复“失业保险”可查询最新北京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失业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