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试用期期限有多久?

问:北京公司试用期期限有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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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期限 3 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 3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 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 3 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