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告知书发布,需要办理一小的家长一定要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存足够的金额,大京事小编为你带来最新消息。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财政审计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落实《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和市委常委会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动态增长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现就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调整为:城乡老年人每人460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426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40元/年;学生儿童每人197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1645元/年,个人缴费每人325元/年;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2790元/年,其中财政补助每人2210元/年,个人缴费每人580元/年。
二、2021年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新增部分由市、区各负担50%。城乡老年人市级财政补助1900元,区级财政补助2360元;学生儿童市级财政补助592元,区级财政补助1053元;劳动年龄内居民市级财政补助875元,区级财政补助1335元。
三、2021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线由100元调整为200元。门急诊医疗费用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000元提高到4500元。
四、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五、2020年城乡居民因疫情防控期间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的,2021年集中参保期开始后不再延续疫情补缴补支政策。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