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看病难、看病贵,但好在有医保报销可以减少看病花销,然而由于医药费报销的情况较为复杂,在办理时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例如“哪些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金额是多少?报销的方法是什么?”。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城乡居民医保报销(一老一小)的相关信息吧。
1、医保参保人员类型
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及其外埠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符合参保条件的在校学生除外)。具体如下:
老年人
(一)男年满60周岁和女年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老年人),以及下列人员:
1.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养人员;
2.参照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政策享受医疗待遇的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
3.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且无基本医疗保障,来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
4.支援外地建设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回京取得本市户籍的人员及其配偶。
劳动年龄内居民
(二)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且无其它基本医疗保障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以下简称劳动年龄内居民)。
非在校少年儿童
(三)非在校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包括托幼机构的儿童、散居婴幼儿和其他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以及下列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的初中往届生及22周岁以下的高中往届生;
2.父母一方有本市户籍(驻京办户口、学生集体户口等除外)的外埠户籍非在校少年儿童;
3.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且无基本医疗保障的学生;非本市户籍的原北京知青未成年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
4.在京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研究人员的非在校未成年子女、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非在校随往子女;
5.本市户籍人员的外埠户籍配偶,且在户籍所在地无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6.在本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且无基本医疗保障的外国籍人员;
7.北京地区工作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市级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国(境)外高层次人才创业支持计划、中关村“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其他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或备案的人才工程入选专家,以及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A类)人才的无基本医疗保障的配偶及非在校未成年子女。
8.本市市(区)属单位的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且无基本医疗保障的人员。
2、医保报销待遇
特别注意:2019年6月15日起,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25万元。同时,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2020年1月1日起,本市城乡居民在各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区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75%提高到78%。
注意事项
1、报销范围适用于符合医保规定的医保内费用,自费、自付二不计入报销范围;
2、起付线和封顶线按一个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计算;
3、起付线以内和封顶线以上的费用完全由个人自付;
温馨提示:关注 【大京事】微信公众号,微信对话框回复“一老一小”即可查询申请指南、缴费入口及问题答疑:
3、就医方式
了解医保报销比例后,还需要了解能够进行医保报销的就医方式,如果不清楚这些内容也会多花冤枉钱,大家要看仔细啦。
1、参保人员必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实名制就医,并在挂号、交费时主动出示;
2、新参保未发社保卡、社保卡丢失补办期间,凭《新发与补(换)社保卡证明》(黄色纸卡片)实名制就医,并在挂号、交费时主动出示;
3、须到本人选定的医院或北京市医保定点的中医(如西苑医院)、专科(如阜外医院)、19家A类医院就医;
4、城镇居民一老、无业人员,普通门诊就医须到选定的社区医院首诊;
5、参保人员突发疾病时可在就近的本市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
6、在异地出差、探亲期间突发疾病可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
7、异地安置人员应在选定的异地两家医院就医,本市就医同第3条。
4、医保报销方式
报销方式分为“刷卡实时结算”和“手工报销”两种报销方式,下面对这两种方式进行简单的介绍。
刷卡实时结算
刷卡实时结算是指群众在医院就医时直接完成报销,医保报销部分由医院垫付,个人只交纳自费和个人自付部分。这种报销方式需要群众在就医时每次挂号、交费主动出示社保卡。
手工报销
手工报销是指群众在新参保未发卡、补换社保卡期间、急诊未持卡、欠费、门诊计划生育手术、手工报销期间发生了医疗费用,通过单位或街道社保所所属区(县)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这种报销方式需要群众在就医时全额现金垫付,保存好就医时的收据、明细清单、处方、诊断证明等材料报送所属申报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单位或街道社保所进行费用录入、报盘后,到所属区(县)医保中心进行报销,报销金额由社保中心通过银行拨付单位账户。
手工报销方式
参保人员可到居住地街道社保所申报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时须填写《委托银行代发手工报销医疗费用与退费申请表》,区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将街道社保所报送的《委托银行代发手工报销医疗费用与退费申请表》中的有关信息录入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后,报销的医疗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或其亲属的银行卡(折)内。
门诊“医保已实时结算”票据解读
5、票据下方三栏分别为:
基金支付:“门诊大额、退休补充、军残补充、单位补充”四项合计为本张收据医保基金报销总金额。
个人账户支付:其中“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显示20000元时表示已到最高封顶线不再报销。(公疗人员由单位补充支付)
个人自付金额:“自付一、起付金额、超封顶、自付二、自费”合计为本张收据需个人支付总金额。
6、注意事项
1.就医时须主动出示社保卡,未持卡实时结算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急诊就医时未带卡除外);
2.当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疗费用,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完毕,过期不予报销;
3.“医疗已实时结算”票据(“医保已实时结算(欠费)”除外)为已刷卡结算费用,不能在进行手工报销;
4.原始票据手工报销后不再退回,有商业保险报销或其他用途的请提前留存票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