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北京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各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卫生计生热线(12320)服务中心: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首都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于9月20日前将本区流感疫苗接种门诊和提供流感疫苗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反馈至邮箱bjcdcmianyi@wjw.beijing.gov.cn,并根据实际进展及时更新上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3日

  (联系人:吕敏、张阳;联系电话:64407106、83970620)

  2021年北京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方案

  为积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推进秋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保障流感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流感疫苗接种工作,推动2021年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开展。

  二、工作组织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流感疫苗接种的总体组织、协调和督导,组织开展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组织市疾控中心开展疫苗采购工作。

  (二)市教委:负责全市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学生流感疫苗接种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三)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全市技工院校学生流感疫苗接种有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四)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设置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和临时接种点;对接辖区教育、民政、宣传等部门,组织实施辖区流感疫苗接种,重点做好辖区中小学校学生、老年人和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疫苗接种工作。开展辖区疫苗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处置和疫苗接种后的应急救治工作。

  (五)各区教委:负责具体实施辖区中小学校学生流感疫苗接种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

  (六)市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全市流感疫苗接种技术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接种及疫苗接种后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负责全市流感疫苗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评估和质控。具体负责全市流感疫苗采购和调配。

  三、接种工作安排

  (一)接种对象

  1.免费流感疫苗接种人群

  (1)具有本市居民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出生日期在1961年12月31日之前)的老年人;

  (2)所有在校的各类中小学校学生(包括小学、普通中学、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院校、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本国和外籍学生);

  (3)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的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2.推荐自费接种人群

  参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中所推荐的人群。

  (二)接种场所

  1.全市各区常规免疫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提供自费及免费流感疫苗接种服务。

  2.各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相关要求,结合实际需要,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自费流感疫苗接种服务。群众接种需求较大的区,应至少组织一家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在本年度流感疫苗接种期间提供接种服务。

  3.各区选择合适场所合理设置临时接种点,必要时启用新冠疫苗临时接种点以满足人群集中接种需求。

  4.各区应采取组建区级机动接种队、延长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时间、设立周末门诊、鼓励体检中心设立接种门诊等多种措施进一步提升辖区接种服务能力。

  5.各区应在9月中旬前完成接种工作人员培训并公布接种门诊及提供接种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

  (三)疫苗采购

  由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免费及自费疫苗相关招标工作,市疾控中心凭中标通知书对企业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备案,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疫苗的统一调配。

  (四)接种预约

  2021年全市稳步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流感疫苗预约接种制度。各区负责组织辖区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养老机构、村/居委会等单位在区疾控中心的指导下与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做好免费人群接种工作的预约和对接。有接种意愿的市民可通过网络、电话、现场预约等多种预约方式在预防接种门诊进行预约接种。

  市疾控中心负责利用免疫预防信息系统为全市流感疫苗预约接种制度提供技术支持,并指导各区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做好预约登记及优化接种工作流程。各接种门诊要进一步加强接种精细化管理,做好预约登记,科学确定每日接种量,合理有序安排接种时段,避免人群扎堆接种。

  (五)接种实施

  1.根据安全第一、有序实施的原则,全市接种工作分批实施。

  第一批次接种工作定于9月下旬开始,主要面向60岁及以上京籍老年人和自费接种人群。第二批次定于10月上旬开始,主要面向中小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第三批次定于10月下旬开始,主要面向重大活动应急保障人员(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全市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工作定于12月底结束。

  2.鼓励接种门诊积极开展肺炎球菌疫苗接种,尤其是为老年人提供肺炎球菌疫苗与流感疫苗联合接种服务,减少就诊次数。提前布局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体单位接种工作,避免集中时段大规模接种。

  3.各接种门诊严格落实疫苗管理、接种规范及接种现场日常通风消毒、测温、验码、保持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保障疫苗接种安全,同时采取多种便民服务举措,做好对老年人、学生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暖心服务和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舒适度和满意度。

  4.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苗接种工作协调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第一版)》规定,其他疫苗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应大于14天。流感疫苗和新冠疫苗接种的免疫策略及接种安排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调整。

  (六)异常反应监测和应急救治

  加强流感疫苗接种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各区接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后,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置。制定流感疫苗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异常反应医疗救治保障,建立医疗救治绿色通道,确保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有效救治。

  (七)信息报送

  接种期间,全市流感疫苗接种数据通过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上报。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节假日和周六、日正常报告。突发事件立即上报。市疾控中心每周一9:00前将上一周全市接种情况报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八)宣传动员

  9月上旬全市完成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动员,各区、各单位充分利用现有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机制,采用多种方式,加强对社区居民、集体单位职工等人群的健康宣教,深入普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流感疫苗接种政策知识,及时告知辖区预防接种门诊和接种点位置和联系方式、接种时间、免费和自费流感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预约接种方式,不断提升市民接种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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